
改善公共小巴營運安全的新法例規定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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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表示,旨在進一步提升公共小巴營運安全的《2014年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修訂)(第2號)規例》(《規例》)及《〈2012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生效日期)公告》(《生效日期公告》),已於今日(六月二十七日)刊憲。
《規例》列明在今年十二月一日或之後首次登記的公共小巴,須裝配俗稱「黑盒」的認可電子數據記錄儀(記錄儀)。
發言人表示,運輸署已認可七個記錄儀型號,並授權相關的安裝人。認可記錄儀及獲授權安裝人一覽表已上載運輸署網頁(www.td.gov.hk)。
《生效日期公告》則規定,由二○一五年六月一日開始,申請公共小巴駕駛執照的人士須修習及完成職前課程,才可獲發執照。現職公共小巴司機及現時持有公共小巴駕駛執照的人士,其駕駛公共小巴的資格不會受影響。
發言人補充說,運輸署已限制職前課程的費用最高為1,500元,而且修習僱員再培訓局(再培訓局)下的培訓機構提供的課程的低入息申請人,將會獲提供資助。學員在接受再培訓局的入息審查後,可申請豁免部分(70%)或全部課程費用。
課程涵蓋公共小巴營運的基本知識和法例規定、職業健康、公共小巴的構造、駕駛和道路安全的知識、交通意外和緊急事故的處理、優質顧客服務,以及投訴處理。運輸署已�茪漞ЁえD選和指定訓練學校、為提供職前課程制訂實務守則,以及向公共小巴業界和訓練機構介紹新實施的事宜規定。
《規例》和《生效日期公告》將於七月二日提交立法會。如獲立法會通過,有關記錄儀和職前課程的法例規定將分別於今年十二月一日及二○一五年六月一日生效。
完
2014年6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