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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五題:盧吉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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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六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宇人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的答覆:

問題:

  去年九月,城巿規劃委員會轄下都會規劃小組委員會(城規會)批准一項規劃申請,而該申請涉及把山頂盧吉道27號一座有近百年歷史的住宅,改建為一家有17個房間的酒店。雖然盧吉道某些路段僅闊1.8米,但運輸署卻批准1.475米闊的迷你電動車在該道路上行駛,以運送酒店的住客、員工、服務承辦商及貨物出入。有市民向本人反映,盧吉道是極受歡迎的行山徑,郊遊人士眾多,他們擔心該路段在酒店啟用後會出現人車爭路的情況,容易發生交通意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中西區區議會和部分區議員以至附近居民,基於交通及環境問題反對該項規劃申請,而城規會接獲的公眾意見書當中,百分之九十六反對該申請,為何有關的政府部門仍於城規會會議上支持該申請;

(二)有否統計現時盧吉道分別於周日、公眾假期及平日的平均每小時的行人數目;如有,數字為何;有否研究在酒店啟用後,有關的行人流量加上接載酒店住客、員工、服務承辦商及貨物的車輛流量,會否超出盧吉道的容量;如有研究,結果為何;及

 
(三)鑑於現時只有少量領有許可證的車輛獲准使用盧吉道的部分路段,過去三年在有關路段上發生而涉及該等車輛的交通意外宗數為何;有否研究酒店啟用後在有關路段發生的交通意外傷亡數字會否上升;如有研究,結果為何?

答覆:

主席:

  根據運輸署的資料,備受關注的一段盧吉道路段全長約800米,是一條行人與汽車共用路面的道路,亦是通往盧吉道1號及27號物業的唯一道路。任何車輛必須向運輸署申請及獲發許可證後,才可進入該路段。運輸署過往曾同期簽發共5個許可證予該路段的物業業主及住客,讓他們可駕車往返物業。由於路段較闊部分的路面超過3米闊,而最窄的路面亦有近2米闊,另路旁還有頗平坦的0.2米闊的去水位,故此,該路段的路面闊度足以讓行人及車輛共同使用。當然行人與汽車駕駛者使用該道路時須互諒互讓,注意安全,以做到「人車兼容」(即人車共用路面)。

  就張宇人議員問題的各部分,我現答覆如下:

(一)盧吉道27號由住宅改建為酒店的申請,由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負責審批。按城規會的既定程序,相關政府部門就其負責的政策及職能範圍,向城規會提供意見。

  就交通方面的評估,運輸署審視該改建計劃申請人最初提交的交通評估報告時,發覺申請人並沒有提出限制行車的安排,以利便假日行人使用該路段,因此運輸署向規劃署提出了反對意見。及後,申請人建議在假日有較多行山人士使用盧吉道的部分時段不使用汽車,而在餘下行人較稀疏的時段,將來酒店的小型電動車輛只在有需要時,最多每小時可行走來回兩程車(即四次)。在考慮各因素後,運輸署認為修訂建議可平衡行人使用該路段的需要和盧吉道27號物業擁有人於該路段使用車輛進出的權利,因此向城規會表示不反對該規劃申請。

  城規會在批准該規劃申請時的其中一個附帶條件,是申請人須提交符合運輸署要求的交通管理措施。城規會並要求運輸署與申請人商討延長禁止酒店車輛運貨行走的時間。因應城規會的關注和討論,運輸署現計劃進一步禁止將來酒店車輛在周六、周日及公眾假期早上九時至晚上七時期間使用該路段。運輸署已就有關建議通知申請人,有待申請人回覆。

  至於環境問題方面,根據環境保護署提供的資料,該署審閱相關的規劃申請文件及實地視察後,認為該計劃不會引致任何不可克服的環境影響。因此,環保署對該規劃申請原則上不持反對意見。

(二)根據運輸署掌握的資料,盧吉道有關路段在周日及公眾假期早上九時至晚上七時期間,行人流量平均每小時約為540人,周六則平均每小時為320人。運輸署現計劃進一步禁止將來酒店車輛在周六、周日及公眾假期早上九時至晚上七時期間使用該路段,以確保行人安全。

  至於平日,該路段行人則較稀疏,平均每小時只有約110人(即每分鐘人流只有約兩個人)。運輸署估計行人及將來酒店車輛分別只需約15分鐘及6至7分鐘便可行畢該路段。由於在平日及其他非禁止酒店車輛行走的時段,酒店車輛每小時最多只可行走來回兩程共四次車,因此運輸署認為酒店所產生的車輛流量,不會對該盧吉道路段的容量構成影響。此外,再計及上落客貨所需時間,估計在整個路段上,行人遇到酒店車輛的機會只會是一至兩次,故對行人的影響應該較少,可以做到人車兼容。

(三)警方表示在過去三年,有關路段沒有發生過交通意外。正如回答第(一)部分中所提及,酒店車輛行走該路段的時間及車程數目均會受到嚴格限制,因此運輸署認為沒有特別因素會導致交通意外數字上升。但酒店啟用後,運輸署及警方均會密切監察該盧吉道路段的交通情況,並在有需要時,實施相應的交通管理措施,以確保道路安全。



2014年6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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