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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二題:港鐵公司境外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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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謝偉銓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近年,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積極在境外(包括內地、歐洲及澳洲)拓展物業發展投資及鐵路相關的業務,例如全資擁有在瑞典的MTR Stockholm AB (MTRS)項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港鐵公司在境外每項業務/項目的資料,包括具體內容,以及過去三年的投資額、預期及實際收益回報等;港鐵公司有否就每個境外投資及發展項目進行風險評估及管理;若有,結果為何;港鐵公司有否制訂投資回報目標、釐清各種風險由哪些人/機構承擔、就可承受的風險設定上限、設定投資額上限及分額,以及如何確保該公司不會捨本逐末,為了發展境外業務而忽略本地業務;

(二)政府在港鐵公司拓展境外業務的事宜上有何角色和權責;有否制訂相關守則和指引供港鐵公司遵從;若否,原因為何;若有,守則和指引的具體內容為何,以及有否定期予以檢討和修訂;及

(三)有否評估港鐵公司拓展境外業務,對其在本港提供的鐵路服務的利弊;若有評估,結果和應對措施分別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謝偉銓議員的提問各部分,現答覆如下:

  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植根香港,本地業務是公司發展策略的根基,公司承諾向內地以及海外拓展業務時,不會對本地業務發展構成影響。

  港鐵公司以合營或全資子公司的模式,在內地及海外拓展鐵路及相關物業業務。在內地,公司參與建設及營運北京地鐵四號線、大興線及十四號線,深圳市軌道交通龍華線,以及杭州地鐵一號線。海外業務方面,公司負責營運英國倫敦鐵路系統London Overground、澳洲墨爾本鐵路,以及瑞典的斯德哥爾摩地鐵。港鐵公司現時亦於內地參與物業發展項目,分別位於深圳及天津。港鐵公司二○一三年在香港境外的鐵路及物業業務,對公司的年度利潤貢獻為港幣4.87億元。根據港鐵公司提供的資料,公司現時在香港以外已投資及已承諾的投資項目詳情(包括各項目的投資額、業務模式等)列於附件(註一)。由於每個項目的預期及實際收益回報以及投資回報目標屬商業敏感資料,故未能提供。目前,所有境外業務利潤都包括在「基本業務利潤」之內,按去年(二○一三年)港鐵票價調整機制檢討後所推出的「利潤分享計劃」,部分利潤以「即日第二程車費九折優惠」方式回饋香港的乘客。

  港鐵公司指出,在決定於香港以外投資及拓展業務時,會仔細考慮以下一系列因素:

(一)憑藉香港核心業務的經驗及能力,提升香港以外業務的營運水平,以推廣港鐵公司的品牌及形象;

(二)為香港員工提供在內地及海外城市工作及學習的機會,將不同地方的建造、營運及管理經驗帶回香港,提升香港業務方面的專業知識,不斷改善服務;以及

(三)能否根據投資項目的風險程度獲取合理商業回報的目標。

  港鐵公司表示,在決定每一個投資項目前,都會審慎研究,研究的課題包括分析風險及回報、當地法規、市場競爭情況、所需的香港人力資源,和當地人力資源等因素。除了內部評估外,也會按需要聘用外部顧問以提供協助及意見,確保投資可按達到平衡風險和合理商業回報的原則進行。港鐵公司為其境外業務發展訂立了一系列嚴格的評估及審批程序,根據投資額及項目的性質,投資項目會先經一個由管理層人員組成的投資委員會檢討項目的可行性及利弊,然後再交由一個由行政總裁為主席、各執行總監及公司事務總經理為成員的執行委員會審視。如有需要,一個由項目以外各部門人員組成的獨立審查小組會作研究,向執行委員會提交項目的風險及細節檢討報告。最後再呈送公司董事局作最後批核。獲批准進行的投資項目,亦須定期作內部審核,以對業務的風險管理及營運安全等進行檢討。公司董事局亦於早前通過須檢討公司境外業務的策略及人手分配等事宜,以確保本地業務不受影響。

  港鐵在內地及海外的業務,由副行政總裁領導的中國及國際業務處統籌管理,確保香港以外的業務是按既定的策略及財政預算範圍內發展。中國及國際業務處定期向執行委員會及公司董事局匯報各項目的情況。

  據港鐵公司的資料顯示,公司在中國內地的投資額,總值不得超過公司包括所有投資權益及股東貸款在內的股東總權益的百分之十五。港鐵公司不時檢討此比例的恰當性及比例應否包括公司的海外業務。二○一三年,港鐵公司的股東總權益為港幣1 526億元,在內地的投資額約為港幣125.2億元,佔股東總權益百分之八。至於海外(即不包括內地)業務方面,港鐵公司目前已投入及已承諾的投資總額約為港幣6.67億元。

  港鐵公司指出,在內地及海外業務均採取「當地管理」的方針,例如北京地鐵四號線、大興線及十四號線,由合營公司北京京港地鐵有限公司(港鐵公司佔四成九股份)負責管理。墨爾本鐵路,則由合營公司Metro Trains Melbourne Pty. Ltd(港鐵公司佔股六成)負責管理。截至二○一四年五月三十一日,共有139位香港員工參與香港以外業務,其中除了專職香港以外業務的員工,也包括27位由香港業務暫時借調的員工。

  港鐵公司境外發展的大前提是公司必須以本地鐵路業務為本。我們亦常提醒公司不能捨本逐末,為了發展境外業務而忽略本地業務。港鐵公司承諾會確保於發展內地和海外業務的同時,不會對本地業務的發展構成影響。事實上,港鐵公司境外的員工絕大多數在當地聘用,不是由香港抽調。截至今年五月,港鐵公司在內地及海外另外聘請的當地員工共約16 200人。

  政府明白公眾關注港鐵公司的管治和營業策略問題,會積極履行作為公司大股東的責任,促使港鐵公司認真檢視其管治結構和運作,作出必要的改革,並會促使董事局適時檢討其香港以外業務的方向和策略。政府會有一系列的措施強化港鐵公司董事局,包括提名新增董事。港鐵公司是一間上市公司,因此政府採取任何的措施,都必須按公司法及上市規例行事;但港鐵公司是帶有公共目的的公司,負責全港的鐵路網絡營運,有其必然的社會責任,並以香港本地業務為優先,不應該簡單地與一般上市公司相提並論。

註一:港鐵公司在香港以外的項目,正根據各項目實際情況處於資金投入的不同階段,投資額並非以年度計算,故只能提供項目已投資及已承諾的投資額。



2014年6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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