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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就《2014年性別歧視(修訂)條例草案》動議二讀的發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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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今日(六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2014年性別歧視(修訂)條例草案》動議二讀的發言全文:

代主席:

  我動議二讀《2014年性別歧視(修訂)條例草案》(下稱《條例草案》)。

  目前,根據《性別歧視條例》(下稱《條例》)第40(1)條,服務提供者對顧客作出性騷擾即屬違法。不過,顧客性騷擾服務提供者,則不在《條例》的保障範圍內。

  香港的各種服務業蓬勃,是香港經濟的一大支柱,從事服務業的員工眾多,例如零售業有超過二十六萬名員工、餐飲服務業有超過二十三萬名員工、護士有超過四萬五千名及空中服務員有超過一萬二千名。

  為保障從事服務業的員工免受顧客性騷擾,為這些員工提供法律保障,特區政府提出通過《條例草案》,「將以提供或可能提供貨品、設施或服務的人為對象的性騷擾,定為違法行為」。

  此外,當局考慮到船舶和飛機上的特別工作性質和環境,我們在參考了其他地區的做法後,決定將《條例》對服務提供者與顧客之間的性騷擾的適用範圍,由香港境內延伸至香港註冊的船舶和飛機於香港境外發生的性騷擾個案,為這些顧客及服務提供者提供同樣的法律保障。

  主席,政府就今次條例修訂的政策方向,已於較早前諮詢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並獲委員會支持。我們亦已就立法的細節諮詢平等機會委員會及有關勞工團體,也獲得他們支持。

  我謹此陳辭,希望議員能及早通過《條例草案》。



2014年6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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