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囚人士自我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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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柱監獄懲教人員今日(六月十五日)發現一名在囚人士傷害自己。

  下午十二時十五分,院所醫院懲教人員發現一名三十五歲的男性在囚人士的左手手腕有傷痕,查問得悉該在囚人士較早前曾用自己的食用膠刀割傷自己。他當時清醒。

  院所醫生立即為該名在囚人士治療,其後送往公立醫院作進一步檢查和治理,他稍後會被轉介到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接受評估。

  懲教署發言人表示:「本署一直採取一切可行措施,包括行政安排、改良院所設施、職員培訓、及急救護理等,以防止在囚人士自殺或作出自殘行為。」

  該名男性在囚人士因誤殺罪而被判刑。



2014年6月15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9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