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五題:馬灣公共交通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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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郭家麒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的書面回覆:

問題:

  根據二○一一年人口普查結果,馬灣在二○一一年年中的人口為13 056人,當中11 529人(88%)居住在私人屋苑珀麗灣,而馬灣居民分別有78.9%的學生跨區上學及98.5%的在職人士跨區工作。現時,除持有運輸署簽發許可證的車輛及指定類別車輛在特定時段可進入馬灣外,所有車輛不得進入馬灣。馬灣居民除了可乘搭在部分時段獲准進入馬灣的市區的士外,對外的交通主要依賴珀麗灣發展商全資附屬公司珀麗灣客運有限公司(珀客)經營的六條居民巴士線及兩條渡輪航線。有馬灣居民投訴,馬灣對外交通服務未能滿足居民的需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統計現時平均每日進出馬灣的人次,並按交通工具(包括市區的士、居民巴士及渡輪)列出分項數字;若有,結果為何;

(二)當局以何準則評估馬灣的對外交通服務能否滿足居民的需求;

(三)有否措施監察馬灣對外交通服務的班次及收費;若有,措施為何;珀客各次申請調整巴士/渡輪票價及班次的理據及當局批准該等申請所依據的準則為何;

(四)鑑於上述的居民巴士服務主要是接駁鐵路站的短程服務,馬灣居民乘搭巴士後仍需轉乘其他交通工具方可到達目的地,當局有否調查馬灣居民往返各區的交通需求;若有,結果為何;

(五)根據政府與珀麗灣發展商簽訂的協議,發展商是否擁有馬灣對外巴士服務的專營權;若是,專營權的年期及有關詳情為何;若否,沒有其他公司提供有關的巴士服務的原因為何;及

(六)根據第(五)項提及的協議,政府是否有權引入其他的馬灣對外交通服務(例如專營巴士及小巴服務),以及在珀麗灣範圍內設置更多的士站;若否,政府有何措施確保發展商提供的交通服務能滿足馬灣居民的需求;若是,政府會否引入往返馬灣的專營巴士及專線小巴服務;若會,詳情及時間表為何?

答覆:

主席:

  就郭家麒議員關於馬灣公共交通服務安排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根據政府與新鴻基地產有限公司(發展商)就馬灣東北綜合發展區所簽訂的協議(協議),發展商須負責興建馬灣與青嶼幹線的連接路(即馬灣路)和相關道路及渡輪碼頭。交通服務方面,發展商按協議須提供渡輪服務,亦有責任提供巴士服務往來馬灣,但協議並沒有向發展商授予任何馬灣對外巴士服務的專營權。

  珀麗灣是位處馬灣東北部的私人屋苑,由發展商發展。根據發展商與珀麗灣業主及屋苑管理公司簽訂的公契(公契),發展商有專有權利在珀麗灣的範圍內提供對外巴士及渡輪服務,發展商同時有權委派代理人或承辦商提供上述服務。公契屬上述簽訂各方之間的私人合約。

(一)、(二)及(四)根據既定的做法,運輸署會按地區的發展、人口的轉變及居民的需求,與區議會及地區人士就公共交通服務保持溝通,並因應所得的意見,制定不同的調整方案,以確保交通服務適切及足夠。署方一貫按同樣的原則密切監察往來馬灣的交通服務,並不時安排調查了解實際的供求情況。

  現時,居民可乘搭渡輪、居民巴士和市區的士往來馬灣。馬灣的渡輪服務分別往來中環及荃灣,而居民巴士服務則往來馬灣與青衣、葵芳、荃灣/荃灣西、機場及中環。除了往來荃灣/荃灣西的居民巴士路線外,其餘路線均直抵珀麗灣的屋苑範圍之內,它們按公契由發展商委派珀麗灣客運有限公司(珀客)營運。而荃灣/荃灣西的居民巴士路線,居民亦自行委託珀客營運。

  連接馬灣與青衣及葵芳的居民巴士服務均為24小時運作,方便居民前往就近的港鐵站或公共運輸交匯處轉乘其他交通工具。而市區的士則可全日24小時進出馬灣。現時使用各交通工具進出馬灣的人次見附件。

  根據運輸署在本年年初進行的調查,居民巴士服務在最繁忙時段(即平日上午七時至十時)的整體載客率平均約為八成。當中乘客量最多(即往來青衣及葵芳)的兩條巴士線,平均候車時間則約為五分鐘。渡輪服務方面,在該時段往來中環的渡輪航線使用率約為四成。

  考慮到路面空間有限及盡量紓緩繁忙地區道路擠塞的情況,現時香港的公共運輸系統是以鐵路為骨幹,輔以其他公交合適的接駁服務,不會完全依賴點到點的直接服務,因此,市民須利用接駁或轉乘方式前往不同地區實屬常見。上文提及在馬灣的各種交通服務,運輸署評估,不論從服務時段又或覆蓋範圍經已頗為全面,而整體服務水平亦基本上能夠照顧居民往返各區的交通需求。儘管如此,運輸署會繼續監察需求,並與地區人士保持溝通,按需要考慮調整或增加服務。

(三)馬灣的居民巴士服務屬非專營巴士服務的其中一種,受《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第374章)及其附屬法例規管。根據法例,居民巴士服務營辦商須按其客運營業證的條件營運,當中包括須遵照運輸署核准的行車路線、班次及上落客點等提供服務。在處理居民巴士的服務調整(如修改班次)申請時,運輸署會考慮乘客需求的情況、現行服務的水平及交通情況等因素,然後決定是否批准。另外,居民巴士服務一般由居民代表及營辦商自行協商安排,其收費不受法例規管,票價調整亦無須運輸署審批。根據居民巴士服務營運條件,若營辦商欲調整收費,只須在新收費生效前最少14天前向運輸署通報。

  馬灣的渡輪服務受《渡輪服務條例》(香港法例第104章)及在此條例下發出的渡輪服務牌照規管。渡輪服務的班次及收費水平均受運輸署規管。在處理渡輪服務調整的申請時,運輸署會考慮乘客需求的變化,以及調整建議的運載能力及成本效益。收費方面,運輸署在審批加價申請時會考慮多方面的因素,包括營辦商的財政狀況、服務表現、營運成本,以及公眾的負擔能力等。此外,運輸署亦會就申請進行公眾諮詢。上述因素及公眾諮詢結果會作一併考慮。由於經營客運渡輪服務的營運成本非常高,因此需要足夠和恆常的乘客需求及相應的船費收入支持,才可繼續維持服務。自二○○二年起,珀客在馬灣營辦的渡輪服務在營運成本不斷增加而乘客數目缺乏增長的情況下,每年都錄得嚴重虧損。在這情況下,珀客需向運輸署申請調整服務班次及船費水平,從而減少虧損,使馬灣的渡輪服務得以維持。運輸署每次處理馬灣渡輪服務的收費調整申請,一如處理其他持牌渡輪的同類申請,均會審慎及仔細評核渡輪營辦商所提交的財務資料及數據。

(五)及(六)上文已闡述協議及公契內關於馬灣及珀麗灣交通服務安排的部分,以及現時這些交通安排的具體情況。運輸署理解馬灣居民希望獲得多元化的交通服務。在考慮應否引入新的服務(如引入專營巴士或專線小巴路線至馬灣的公共路段)時,基本的考慮因素包括地區的發展、人口變化、居民交通需求的轉變、現有的交通服務,以及公共道路或總站設施是否足夠等。現時馬灣的居民人數以及馬灣公園的訪客數目均相當穩定,居民及訪客對日常交通需求因此亦應維持平穩。

  雖然專營巴士及專線小巴原則上可在馬灣的公共路段提供服務,但正如上文所述,現時馬灣的各種交通服務應能大致滿足居民的整體需求,運輸署因此認為在現階段無須引入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為進一步方便居民,運輸署擬放寬市區的士在馬灣的服務範圍至鄰近珀麗灣的芳園路和馬灣鄉事會路一帶,並在相關路段增設的士上落客點。經諮詢馬灣居民後,放寬措施預計可在本年第三季實施。而運輸署會繼續密切監察馬灣的交通需求,並按需要考慮合適的調整。



2014年5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