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局局長在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的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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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日(五月十二日)在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就香港的未來發電燃料組合公眾諮詢聽取團體代表的意見後的總結發言︰

  多謝主席,多謝各位議員和朋友今日分享這個重要議題的意見。

  香港的未來發電燃料組合是複雜的,也有其技術問題,而不同方案亦各有利弊,今日聽到不同的意見,其實是不同市民的分析和立場,不過有幾方面我們是肯定的。第一,在慳電節能方面,政府是認真的,我們諮詢文件的首幾頁交代了客觀的數據,譬如這幾年,即由二○○八年至近年,香港整體用電量的增長其實是放緩,平均約百分之一左右,並未及有其他朋友所說的百分之二,實在要感謝社會各方面一起努力去慳電,這是重要的,因為慳電最可以減少對環境的影響,是最有效、亦是最省錢的做法。今年暑假,政府亦會舉行一個大型的慳電運動,透過不同方法與社會大眾一起努力去減少發電量的需求,所以我們對這方面是緊張的。

  第二,有關可再生能源方面,有朋友提及外國有不同的方法,但我覺得不能作出直接的比較,因為在外國除了建築物內有可再生能源之外,也有大型的風場和太陽能(發電)場,能夠提供較有效益的做法,有關建築物提供可再生能源,我(在有關方面)做了二十多年,不論在價錢方面或可塑性方面,香港都有其限制。雖然承認是有限制,但我們在未來也會透過不同的方法去研究如何擴大這方面的空間。平情而論,在香港這個高密度的環境做可再生能源的幅度其實是有限制,坦白地說,在可見的將來都不可以做到雙位數字(佔整體發電量的來源)。所以這次的未來發電燃料組合,我們並沒有排除可再生能源的比份,而是說相對地較少、有限制的比例。如果今次在發電的長線規劃上,我們參考比例大的數據,這方面兩者並沒有矛盾,亦不是代表政府輕視可再生能源的貢獻。

  第三,這份諮詢文件很清楚地確立了對環境方面的重視,包括對本地的空氣質素指標,以及對香港碳強度方面的目標。第一方面,我們訂立空氣質素,即是說透過不同方法,包括對電廠排放的控制,我們會在二○二○年大致達致新訂立提高了的空氣質素指標,這是長久以來政府第一次有這樣的承諾;第二,我們承接上次諮詢文件訂立減碳強度的目標,相對於二○○五年的基數,由現時至二○二○年碳強度減少五至六成,這次的諮詢文件確立了這是我們的目標。大家亦同意,環保並不是免費午餐,是有代價的,所以這次我們提出不同的方案,似乎亦是反映不論是方案一或方案二,在發電成本方面,相對現時來說會有增幅。大家要明白,我們現有的燃煤機組在未來幾年內會陸續退役,所以說如果用本地新的機組去代替,抑或是用跨境聯網的基建,也是社會要共同承擔、要理解,就算我們不去訂下減碳強度的目標也好,若舊機組要有新機組去替代,社會上都要有一定的成本需要大家去分擔。

  第四,似乎這次不同的方案,大家明白,都是各有利弊。我希望大家在討論的過程中,可以根據香港政府既定的四大相關目標,即是安全、穩定、價錢合理,以至環保,這四方面是主要大家要去討論和考慮,並不可以只是�茩型Y方面,雖然我們很支持環保,在討論時也要考慮對成本及各方面的影響。同時,這次諮詢文件亦已臚列不同的能源方案對社會其他方面也會有影響,譬如多元化方面,因為似乎大家都有一個講法,如果單一將我們發電來源的比重放在某一方面,長遠來說是會有風險,因此方案一可以說是「一、二、三、四」,共有四個元素,煤(比例)減至最少,只有約百分之十;大亞灣(核電)方面,我們以不變應萬變,(核電)佔兩成;約三成是跨境聯網;四成則是天然氣,這是比較多元素的做法。至於方案二,是「六、二、二」,六成是天然氣、兩成是大亞灣(核電)、其餘兩成是燃煤,所以相對來說會被天然氣價格未來的變化和其幅度有較大的影響,多元化方面沒有那麼大。

  另一方面是有關靈活性,這次的基建不僅是用於香港未來十年後發電的能力,而是更長遠而言,如果社會上用電或者經濟發展方面對電力需求產生變化,究竟不同的方案對我們面對未來長線的應變有甚麼好處和壞處呢?第三方面,我們明白不同方案對社會有其他方面的影響,譬如有朋友談到,對現正從事電力行業的、就業方面也有影響,這方面如何去考慮?第四方面,香港在二○一八年之後,兩電與政府的管制計劃協議會有改變,這兩個方案均會在不同程度影響這個討論。所以我們討論的時候,會將四個原來的目標,加上剛才所說的幾個方向一併考慮。

  至於可靠性方面,大家也談到,在討論方案一的可靠性方面似乎有較大的問號,我們的諮詢文件也認同,這件事或做法,對香港來說是全新的事物,但大家明白,文件也提到這區域合作的做法,在世界上先進的地方其實已經行之有效,如歐美及其他地方,區域聯網在供電可靠性方面有一定的保證,所以大家不用太過疑慮,應持較開放的態度。實質上可以作出比較的是澳門,澳門在我們毗鄰,雖然澳門的用電量相對香港有較大差別,但觀乎澳門過去約十年的經驗,透過南方電網的跨境合作,其供電可靠程度達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九,與香港是一模一樣的。所以大家可以看到,很多時候我們會受過往的經驗所影響,如大家提到在廣東、南方過去也有缺電的狀況,我認為這方面其實已是過去式,大家討論的時候,談論的是香港十年之後、再之後的情況,是一個未來式。中國南方現時的供電情況,較以往已不斷改善,包括穩定性、發電量,以至能源組合,所以過去缺電或停電的狀況已不能與現在或將來直接比較。澳門的例子雖然未必能最對應香港,但是一個貼近我們可以思考的狀況,(向內地購電)能夠給予很好的穩定狀況,價錢也相對穩定。當然,如現在問我們,即使穩定也好,將來跟南網買電會是甚麼價錢、怎樣安排,暫時來說是言之尚早,因為現時社會仍為未來凝聚共識,澳門有過去十年跟南網交往的經驗,在穩定及價錢方面也有好的以及讓我們參考之處,而它們各方面也做到平衡,或許我的同事稍後也可以作補充。

  最後想談的一點是,有些人說方案一是否可以選擇一些較為環保,所謂「綠電認購」等方向,但大家明白,外地「綠電認購」的概念較新,如我們跟南網進行區域合作,這理念要從整個區域狀況去考慮,因為如國內的狀況尚未走到這步的話,我們不能這麼快便「跳步」。但我們回顧整個南中國,其能源政策如何能夠用多些清潔能源以改善空氣質素是十分清楚的,譬如香港與廣東有十年協議,一起改善整體區域空氣質素,我們訂下目標,由現時至二○二○年大家都會提升空氣質素,減少各方面的碳排放,以至是空氣污染物的碳排放,所以這方面是清晰的,就算我們有區域性的合作,但從各方面的空氣污染,大家都會透過不同方面去努力改善現有的狀況。至於(南方電網)能源的來源,現時大約(超過)一半是來自所謂石化的能源、約三成是水電,餘下是來自風力(及其他能源),而相關的改善是清楚的,即是說水電的比例會有上升的趨勢。為甚麼在外國會考慮區域合作呢?當然它要保證可靠性,但亦正好說明不同地方、城市和國家有不同天然資源的背景,譬如香港要用大量的天然能源、可再生能源,我們沒有水電,亦沒有大型的風力場的背景下,透過區域合作是有可取之處。話雖如此,政府是持開放態度去聆聽社會的意見,如何去考慮方案一或方案二,又或是有其他的方案,大家都可以一起去討論。我們較為多談及方案一,是因為對香港來說這是較為新的理念,而方案二大家明白其好處,就是相對來說較為穩定,然而過去我們與兩電在社會上討論有關電費加價或其他方面,大家認為是否應該去尋找不同的出路呢?這就是政府提出兩個不同的方案,讓社會一起去討論和參考的原因。

完

2014年5月12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2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