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二題:高鐵香港段工程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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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三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謝偉銓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的書面回覆:

問題: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局長)於本月十五日表示,根據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就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建造工程(高鐵工程)所提供的進度資料,去年底的目標仍是原定的二○一五年內完成工程,隨後經過約六至九個月的測試和試運後便會正式通車。然而,港鐵公司在本月十二日通知局長,高鐵工程將會有延誤,以致未能在二○一五年完成。局長對此表示感到「非常驚訝和意外」。根據港鐵公司在本月十五公布的資料,高鐵工程會延至二○一六年完成,經測試及試運後於二○一七年才投入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按最新的評估,高鐵香港段的正式通車日期為何;有否評估高鐵工程的延誤對該工程的整體造價及對香港經濟和整體發展會有何影響;若有評估,結果為何,以及當局有何應對措施;

(二)有否檢討現行監察制度是否未能讓政府更早知悉高鐵工程出現延誤;若有檢討,結果為何;政府會否全面檢討及調整該監察制度;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政府過去有否核實港鐵公司就高鐵工程向其提交的所有資料(包括工程進度的評估結果);若有,如何核實及結果為何,以及當發現資料有誤時有否施加處罰和有何應對措施;若沒有核實,原因為何,以及日後會否加強核實工作;如何確保港鐵公司不會拖延向政府通報或隱瞞有關工程進度的最新資料;及

(四)鑑於局長表示已責成路政署署長就高鐵工程延誤進行獨立的審視和評估,該項工作涉及哪些具體範疇、有關的詳情為何、預計何時完成和提交報告,以及政府會否公開有關報告?

答覆:

主席:

  就謝偉銓議員的問題的四個部分,現綜合答覆如下:

  政府委託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進行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高鐵香港段)工程,工程於二○一○年一月動工。政府一直透過路政署鐵路拓展處及既定的項目監管委員會和相關機制監察工作進展,並定期向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委員會)報告高鐵香港段的工程進度。

  我們去年以來,多次向港鐵公司提出對高鐵香港段工程進展狀況的各項關注,並進行商討,而港鐵公司一直解釋會採取適當措施,確保工程如期完成。去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我們向委員會匯報工程進展時,基於當時港鐵公司提供的資料並經與其詳細商討後,說明我們的目標是於二○一五年內完成高鐵香港段的工程,並在工程完成後,進行一般需時六至九個月的鐵路系統的各項必須測試和試行運作,然後才正式通車。之後,我們一直以此為目標,而港鐵公司亦一直強調以此目標安排施工,直至今年四月十二日及十三日,港鐵公司行政總裁與主席分別通知我,表示依照港鐵公司最新掌握的施工進度,高鐵香港段的工程未能在二○一五年完成,而會延誤至二○一六年,經測試及試運行以確保列車運行安全後,於二○一七年投入服務。

  政府對高鐵香港段工程的延誤高度重視,已隨即要求港鐵公司盡快就工程進度向政府提交全面評估的報告;同時,我亦責成路政署署長提交一份獨立審視工程進度的評估報告。

  政府和港鐵公司將於五月五日舉行的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會議上,就有關高鐵香港段工程的最新狀況、工程延誤細節、工程監察機制等全面地向委員會和公眾作出交代,當中會包括謝偉銓議員所關注的問題。



2014年4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