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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取消長沙灣一食物製造廠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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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沙灣一間食物製造廠經營者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今日(四月二十七日)被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署長取消牌照。

  店鋪名為「新記」,位於長義街2-4號新昌工業大廈地下3A號鋪。

  食環署發言人說:「有關店鋪經營者因上述違例事項,去年八月及今年二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三千七百元。本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三十分,店鋪因此被取消牌照。」

  有關持牌人於去年六月至八月期間亦因相同違例事項,四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六千四百元,因而被記下六十分,店鋪去年八月和十月已分別被暫時吊銷牌照七天和十四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持牌的食物業處所須在處所入口附近的顯眼處展示已領有牌照的告示,以資識別。此外,市民亦可瀏覽食環署網頁(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licence-type.html)查閱持牌食物業處所的名單。



2014年4月27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5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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