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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及房屋局局長談話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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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今日(四月二十六日)與二○一二年南丫島附近撞船事故的部分死難者家屬會面後,與傳媒的談話全文: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各位,應涂謹申議員和部分家屬的要求,我剛才跟他們見面了一個多小時。在會上我再重申,正如我在星期四晚會見所有家屬和事後在新聞發布會般說,今次有關於南丫島撞船事故,海事處人員究竟有否在處理「南丫四號」這艘船有任何缺失所進行的內部調查小組報告,我們是充分考慮了律政司方面,包括刑事檢控專員對將報告內容披露的一些法律意見,主要的意見是這些披露會否影響現時正在進行有關於這宗撞船事故的刑事調查和可能會進行的刑事程序。我都是重申再解釋這個法律方面的考慮。我亦跟家屬說,我自己本人亦都希望透過這個內部調查,找清楚究竟有沒有人員涉嫌行政不當、失職失責,這亦是調查的目的。

  若我們有任何刑事調查或可能會出現刑事程序,當然亦希望將要負責任的人得到懲處,所以任何會影響我們會進行的無論是紀律程序,或是刑事程序會帶來一個嚴重風險的處理方法,我們必須要很小心。因此我們對報告書內容公布方面有這麼多的保留。

  我亦都說,在下星期一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上討論這個課題的時候,刑事檢控專員是會親自出席解釋法律上的觀點。我知道律政司司長正安排約見所有家屬在五月十五日見面,相信屆時一些有關於法律的問題可更加圓滿地解答他們。

  家屬很焦急、很想盡快知道這個內部調查小組報告的詳細內容,這份心情我是充分了解的,但我們同時亦要考慮到任何的公布,又或是公布多少情節方面,對刑事調查和可能會進行的刑事程序有甚麼的影響。家屬整體的訴求是盡快、盡量可以公布多些資料,這個訴求我是很清楚的。我沒有即時說有些甚麼可以做或不可以做,但我表示我一定會將他們的訴求,跟律政司司長和刑事檢控專員考慮,看看如何(處理)。

記者:有沒有說到保密協議?你在會上怎樣回應他們?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家屬有提到很多不同的建議,這些他們也有公開說過,包括是否可以讓家屬簽署一些保密、甚至具刑責的協議,或透過法律代表(閱讀報告)等。這些意見,我在會上說,任何方式從政府來說,都要考慮對刑事調查和可能會進行的刑事程序所帶來的風險。所以我說我不能代表刑事檢控專員隨便去作一個具體評論,但我會把這些意見轉介給律政司方面。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4年4月26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8時1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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