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基本法》與政制發展」致辭全文(只有中文)(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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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今日(四月四日)出席九龍東區各界聯會主辦的《基本法》研討會時,以「《基本法》與政制發展」為題的致辭全文:

岑(永生)會長,各位嘉賓:

  午安!多謝大家邀請我出席今日的午餐會。這個聚會,也可以說是個「生日會」。二十四年前的今天──一九九○年四月四日──《基本法》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正式頒布,成為全國性法律,亦成為回歸後特區的憲制性文件。

  今天的另一個意義,是政改諮詢期已進入最後一個月。五個月的諮詢期,至五月三日就會結束。四個月以來,我和政務司司長、律政司司長、劉江華副局長和其他相關局長,出席了超過一百場諮詢會,聽取社會各界人士就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和二○一六年立法會選舉辦法的意見。經過過百場的鍛鍊,我對諮詢文件的內容已經很熟悉,甚至開始擔心聽眾會感到沉悶。所以,每當我面對不同的聽眾,我都嘗試將信息稍作調整,嘗試從聽眾的角度出發,找一些他們覺得與自己比較息息相關的信息,他們才會易於認同。

  今天的題目是「《基本法》與政制發展」。在座各位都是商界翹楚,我於是想,商界跟《基本法》、跟政制發展有甚麼關係呢?我今日嘗試從《基本法》與營商的關係、普選與營商的關係、以及商界在普選政治中的角色三方面和大家分享和交流。

《基本法》與營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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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法》的條文,與各位每天在商場上打拼,關係何在?這種關係好像人和空氣、魚和水,生活在其中,不覺其存在,但沒有了他們,則不能生存。

  在座朋友如果年紀和我差不多,就一定會記得,一九八○年代初中英簽定聯合聲明、到一九八○年代中開始起草《基本法》的背景。當時,對於「一國兩制」的構思,不少香港人仍有疑慮,擔心香港回歸後,會跟隨內地實行社會主義。因此,《基本法》草委特別虓N加入明確條文,釋除港人的憂慮,以保持香港的長期繁榮和穩定。《基本法》第一章「總則」第五條,已表明香港「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其他保障資本主義制度和原有營商環境的條文,多不勝數,例如第一百零五條保障私有財產和外來投資;第一百一十五條保障貨物、財產和資本的自由流動等。有一些保障營商環境的條文,在國際上其他憲制法律文件中更是甚為罕見:例如第一百零七條規定政府要「量入為出,力求收支平衡」;第一百零八條要求特區參照原有的低稅政策;第一百一十二條表明香港不實行外匯管制;第一百一十四條保持香港自由港地位等。以今日的眼光看來,或者有人會質疑這些條文是否「阿媽是女人」,「畫公仔畫出腸」。但其實一直以來,這些條文對穩定人心,確實起了很大作用。除了這些有關經濟制度的條文外,《基本法》亦明文保障了特區的司法獨立,普通法繼續適用,以及港人的基本權利,進一步鞏固了投資營商的信心。

  我和大家重溫這些《基本法》條文,都是想帶出一個信息,就是做生意固然需要靈活的商業頭腦,敏銳的市場觸覺,但也需要完善的法制,清晰的法律條文,提供穩定的營商環境,保障私有產權,讓投資者有信心投資,商業交易有法可依。《基本法》的條文,一如建築物的根基,平常大家未必會留意,但默默影響大家的生活,亦是香港繼續成功的保證。

普選與營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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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法》除了有關於經濟的條文外,亦有很多章節規範香港的政治制度。其中第四十五條及六十八條,指出了香港行政長官及立法會最終由普選產生的目標。而二○一七年落實行政長官普選,正是我們現在公眾諮詢重中之重的內容。

  我相信,在座各位除了營商有道,也關心政制發展,不然也不會花時間參加今日的聚會。我也深信發展民主,邁向普選,是有利經濟的。但在諮詢過程中,我也確實聽過一些憂慮,擔心特首由普選產生,只會重選票、輕經濟,過份傾向某些階層利益,甚至走向福利主義,加重營商負擔。我想在此分享一下,我為甚麼始終認為普選對營商有益而無損。

  首先,香港在過去幾十年間,經歷了巨大轉變。殖民地年代的香港,市民對這個「借來的地方」,尚未形成強烈的歸屬感。港英政府透過改善施政,吸納本土精英加入議會和諮詢組織,基本上已回應到當時市民的需要和期望。到八十年代,由於香港面對前途問題,社會開始廣泛討論政制發展。三十年間,市民的公民意識不斷提升。到今天,市民對香港沒有強烈歸屬感、不問政事的年代,已經過去。而隨茩輕鉿^歸,「港人治港」年代開始,更要處理「如何產生特區首長」這個制度問題。面對這些民情和制度的變化,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政治認受性必須提升,否則難以滿足市民期望。市民的不滿增加,社會只會越趨內耗。如果政府把大量本可用於發展基建、推動經濟的精力和時間,用於處理無止境的政治矛盾問題,經濟發展也會受到拖累。當然,普選不是萬靈丹,實行普選後,香港仍會有不少經濟和民生議題需要處理,但我相信,普選會讓我們產生更有認受性的政府,讓政府有更大政治能量施政。社會精力也可以投放於其他事情上,香港的整體格局亦會煥然一新。

  此外,我們從《基本法》看香港的政制發展,除了要看第四十五條及第六十八條等條文外,也須整體來看。《基本法》下四項政制發展主要原則,包括兼顧社會各階層利益,有利資本主義經濟發展,循序漸進,適合香港實際情況;以及第四十五條有關提名委員會必須有「廣泛代表性」等條文,都保證了在邁向普選的過程中,政治體制必須兼顧社會上不同階層,不同界別,包括商界的意見。當我們都回歸到《基本法》的基礎上,政制發展就無須是「此消彼長」、「你死我活」的變革過程。社會各界都可以在「均衡參與」的原則下,成為政改的「同路人」。

商界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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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界在政制發展中,可以扮演甚麼角色呢?有人認為商界長於營商,不擅政治,我不是這樣看。市場本質上就是一個民主的制度:銷售者爭取客戶,買家自由選擇。而商家──在座各位──就是這種制度下的成功者。你們長於推銷,善於回應需要,同時又顧及生產成本、效率,這些全是我們這些從政人士需要學習的素質。國際上,商界人物或有商界背景的政黨在民主政體成功的例子多不勝數,例如兩度連任紐約市長的彭博,和七十年代以來贏得多次美國總統選舉的共和黨,就是好例子。因此我相信,他日普選來臨,商界人士要參與政治,要參選,只要有一個公平競爭的制度,一定享有優勢。

  商界人士可以怎樣參與普選政治呢?政治參與有不同層面,最「前線」的,是參選,競逐公職,支持、參與甚至組織政黨。這些都是參政途徑。不過我今日想說的,是最基本、也是最實在、最有效的政治參與。一言以蔽之,就是「發聲」、「公開講」、「講多齱v。

  我認識的不少商界朋友,不但在商場上長袖善舞,而且有理想,有理念,對香港有承擔。但他們一般都比較低調,傾向在自己的圈子中交流政見,而不傾向高調公開發聲。不過,政治是說服的過程。香港社會自由而多元,公民社會日漸成熟,越來越多個人、團體敢於、勇於和善於發聲,推廣理念,爭取市民支持。一如其他界別,商界要迎接普選到臨,一定要投身這場「說服的競賽」。

  其實,一般商界朋友推崇的理念,例如崇尚競爭、減少政府不必要的干預、低稅制、開放的市場環境,有不少市民支持,也是香港多年來的成功要素。當然,這些論點不會人人同意。社會上的確有其他理念與之競爭,例如國有化的要求、福利主義、保護主義等。但我相信,慣於在市場競爭的商界朋友,不會怕政策理念的比拼。更重要的是,如果我們選擇沉默,不參與這場競賽,就只會失掉「話語權」,失去對社會輿論的影響力。

  所以,我鼓勵各位商界朋友,不論是今天抑或他日普選政治來臨之時,都可以透過商會、媒體、政黨等平台,勇於發聲,並且不單就工商界事務上發言,更在其他政策範疇表達意見,並將這些意見加以組織及發表。那麼,商界在普選政治中必定會繼續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

  各位,《基本法》已經訂出香港普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最終目標。全國人大常委會更明確訂出二○一七年可以普選特首的時間表。這是香港甚至國家發展的歷史性一步,當中最大的一步,就是由目前一千二百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投票產生特首,變成全港五百多萬合資格選民以一人一票方式選出特首。這不但是量變,更會是對整個政治生態以至政府施政帶來質變。要實現普選,社會各界必須同心同德,求同存異,達成共識。我呼籲各位把握機會,一同為這個目標努力,不要讓普選的歷史機會白白溜走。

  今天這個《基本法》的生日會,雖然沒有蛋糕,沒有生日歌;但能和大家分享《基本法》與本港商界的密切關係,以及在《基本法》基礎下邁向普選的前景,也是非常適切的慶祝活動。

  謝謝各位。



2014年4月4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4時1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