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檢討
***********

下稿代最低工資委員會發出:

  最低工資委員會(委員會)最遲將於本年十月底,就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交建議報告。

  在考慮委員會進行檢討及提交報告所涉及的工作及時間後,行政長官已根據《最低工資條例》(第608章),要求委員會於本年十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提交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建議報告。

  委員會按以數據為依歸的原則,進行檢討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工作。委員會除參考相關的統計數據外,亦需詳細分析工資分布數據及其他調查所得的資料,作出影響評估,並進行廣泛諮詢,以全面考慮社會各界對檢討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意見。

  委員會的職能,是就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作出建議報告。在執行其職能時,委員會需要在防止工資過低與盡量減少低薪職位流失的目標之間,取得適當平衡,並要顧及維持香港經濟發展及競爭力的需要。

  委員會將於下星期一(四月七日)展開六個星期的公眾諮詢,邀請社會各界就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檢討提供意見。



2014年4月4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