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兩款未經註冊中成藥(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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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壎芵p今日(三月二十七日)指令位於香港中環蘇杭街41-47號蘇杭商業大廈13字樓的持牌中成藥批發商「民興藥品代理(國際)有限公司」(民興)從消費者回收兩款懷疑未經註冊中成藥,分別是「龍角散(蜜桃味)」及「龍角散(薄荷口味)」。

  壎芵p接獲一宗有關上述中成藥的投訴後展開調查,並作出呼籲。署方的初步調查發現,兩款中成藥均由民興從日本進口,供本港銷售。有關產品並未向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管委會)註冊。

  壎芵p發言人解釋:「未經註冊的中成藥,其安全、成效及品質均未經證實,因此可能對公眾健康構成風險。壎芵p的調查仍在進行中,署方至今沒有收到相關的不良反應報告。民興已設立熱線電話2544 8005解答相關查詢。署方會密切監察回收行動。」

  發言人補充:「根據《中醫藥條例》(第549章)第119條,任何人不可銷售、進口或管有未經註冊的中成藥,有關罪行的最高刑罰為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待調查完成後,壎芵p會就檢控事宜徵詢律政司的意見。另外,壎芵p亦會將個案轉介管委會考慮作紀律行動。」

  發言人呼籲曾購買有關未經註冊中成藥的市民,應立即停止服用,並於辦公時間內將產品送交觀塘巧明街一百號Landmark East友邦九龍大樓十六樓壎芵p中醫藥事務部銷毀。市民如感到身體不適,應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

  市民可瀏覽管委會網頁(www.cmchk.org.hk/pcm/chi/#main_dis.htm),參閱註冊中成藥名單。



2014年3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