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環境局局長就《汽車(首次登記稅)條例》動議的擬議決議案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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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日(三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汽車(首次登記稅)條例》(第330章第5(4)條)而動議的擬議決議案開場發言:

主席:

  我動議通過議程所印載,以我名義提出的議案。

  電動車輛沒有尾氣排放。以電動車輛取代傳統車輛,有助改善路邊空氣質素,並且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為推廣使用電動車輛,政府自一九九四年開始,一直豁免電動車輛的首次登記稅,豁免期將在本年三月底屆滿。

  主席,我謹動議議案,把電動車輛首次登記稅豁免延長三年至二○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以繼續推動使用電動車。

  多謝主席。



2014年3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