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八題:廢食油回收再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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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宇人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本會於去年三月通過一項議案,促請政府設立追蹤機制,規管及監察本地廢食油回收商的運作,以及收集及定期公布本地廢食油回收的相關資料及數字。政府去年六月就該議案向本會提交的進度報告指出,設立有關的追蹤機制,必須通過立法實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上述議案通過至今已有一年,政府現時有否備存廢食油回收商的名單及數目;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有否統計,過去三年每年本地回收的廢食油數量及當中被循環再造的百分比;如有,數字為何;如否,有否計劃定期收集該等數據;

(三)有否統計,過去三年每年廢食油的進口及出口數量;如有,數字為何;如否,有否計劃定期收集該等數據;及

(四)有否計劃立法設立發牌制度,以規管廢食油回收和循環再造行業,藉以確保回收的廢食油被循環再造後只作供人食用以外的用途,以及防止廢食油回流到食物鏈;如有計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一)經使用煮食油(下統稱為廢食油)適合回收和循環再造,是國際市場上有價值的商品,國際公約及本港法例均無限制廢食油貿易。政府並無全面收集廢食油回收商的資料,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的「香港減廢網站」則載列在本港從事廢食油循環再造業務並已向環保署登記加入名錄的回收商資料,以便廢食油產生者(例如食肆、酒店及食物工場)參考和聯繫。

(二)政府在二○一三年底委託香港生產力促進局進行顧問研究,內容涵蓋本地廢食油回收再造的情況及其他事項。初步結果顯示本港估計每年回收約16 000公噸廢食油供循環再造,其中約11 000公噸由本港的工廠用於生產生物柴油。

(三)根據政府統計處的《香港商品貿易統計》,廢食油連同其他在「標準國際貿易分類法」下歸入相同條目的物品(包括經化學改性的動物或植物脂肪及油、動植物油脂的非食用混合物及不同分餾物的製品)在二○一一至二○一三年的進出口數字如下:

      二○一一年  二○一二年  二○一三年
進口     4 025公噸   2 969公噸   4 322公噸
本地出口   7 428公噸  11 292公噸  16 199公噸
轉口     3 359公噸   1 276公噸   1 596公噸

(四)當局現正與回收業界共同研究設立自願參加的回收商認證制度,以鼓勵回收業界能確立具體作業標準。一方面可以提升營運標準,另一方可以加強商戶的信心和支持,透過查核回收商是否獲得認證,作出選擇。

  就保障食油安全而言,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一直有透過日常食物監察監測本港食油的質素,確保符合有關法例及適宜供人食用。此外,食物商如進行混合或提煉食油業務,須向食環署申領有關牌照;而食環署亦設立恆常巡查機制,監察進行食油裝瓶或裝罐業務處所的壎舠〞p。



2014年3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