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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局局長在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會議就青年發展政策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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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今日(三月二十四日)出席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會議,就青年發展政策的開場發言:

主席:

  先前我已經向這個委員會報告過,特區政府十分重視青年工作。行政長官在二○一四年《施政報告》�堣贏漱F政府對培育下一代的願景,重點提到要鼓勵多元卓越文化,從教育、就業和全人發展三個方面培育青少年,為全港不同能力和志向的青年人,提供多元化的學習、培訓和發展機會。

  青年工作涉及特區政府多個決策局的職責範疇。特區政府會加強統籌規劃,完善有關工作機制。在民政事務局的工作範疇�堙A今日我�茩奎袕曭滿A是將成立的一億元獎學金計劃,希望提請各位議員在財務委員會支持有關撥款。我們同時向各位議員匯報有關青年廣場營運的檢討結果。

  為貫徹「多元卓越文化」的青年發展政策理念,推動社會更加重視學業成績以外的多元卓越才能,《施政報告》提出撥款一億元成立一個獎學金計劃,以全額資助模式,鼓勵大專院校取錄在體育、藝術、社會服務等方面有卓越表現的本地學生。

  就籌備的推展方面,如果我們能在五月底得到財委會批准撥款,我們便會在今年下半年邀請全香港每間中學各提名一位有卓越才能的學生,然後在明年初交由一個由社會賢達組成的遴選委員會,選出約20多名學生為獎學金候選人,推薦予大學及專上院校。

  我們尊重大學收生自主。大學保留最終收生權,可以考慮院校自身的情況,選擇是否取錄受推薦的學生。我們預期院校會在公開考試放榜之前,給予它們屬意的學生有條件取錄(conditional offer)。如有需要,大學可安排學生出席進一步面試,以評估他們是否適合修讀所選的課程。有關學生如在放榜之後取得所要求的成績,達到大學入學的基本要求及個別院系訂明的額外條件,就獲得正式取錄。

  我們預計由二○一五/一六年開始,每年會發放約20個獎學金,並且按照相關學生所修讀課程的實質成本,調整獎學金數額。預計一億元撥款將足夠獎學金運作五年。我們會在兩至三年內檢討獎學金的成效。

  我們曾就獎學金計劃諮詢大學校長會,獲得他們原則上支持。所有代表中學校長的地區校長聯會亦都支持成立獎學金。

  同時,我們會增撥資源予非政府機構與學校合作,在中學的層面推廣「多元出路」的理念。我們又會增加青年人到內地交流和實習的名額,並且擴展「國際青年交流計劃」到更多地點,讓青年人擴闊視野。

  至於青年廣場方面,民政事務局曾於二○○五年告知財委會,局方會在青年廣場正式運作三年後,檢討其管理及營辦模式。審計署和政府帳目委員會在二○一二年審視青年廣場時都指出,若期望青年廣場同時達致推動青年發展和收回成本,兩項目標可能互有抵觸,因此建議局方在二○一三年進行檢討時,應考慮如何在兩個目標之間取得適當的平衡。

  民政事務局經過檢討,已於二○一三年年底完成報告,行政摘要亦已上載至民政事務局的網站。

  在檢討過程�堙A受訪的持份者都認為,由於青年發展是長期和持續的工作,由政府投放資源是必需而且合理的做法。青年廣場是政府推動青年發展目標的重要平台。由於作為目標使用者的青年團體財政資源有限,青年廣場設施收費如果不是訂在他們可負擔的水平,就不可能達致推動青年發展的目標。

  青年廣場自啟用以來,設施的使用率及在場內舉辦的活動不斷提升。截至二○一三年年底,多項設施的使用率已經達至相當高的水平,例如旅舍、主要表演場地和零售單位錄得超過八成使用率,辦公室單位更有百分之一百的使用率,證明設施相當受歡迎。青年廣場應該繼續是我們推動青年發展的一個重要平台。從檢討報告所見,期望青年廣場同時達到收回全部成本是難以實現的。青年團體經濟能力有限,我們會以青年人及青年團體可負擔的租金向他們提供場地及設施,使青年廣場成為香港的青年發展活動中心。

  我們亦會按報告建議提供進一步優惠以吸引青年人使用青年廣場,當中包括在出租零售店鋪時,給予青年企業家和提供青年服務的社會企業相等於非牟利團體可享有的折扣優惠。另外,青年廣場會致力維持收支在一個合理的水平,以收回不低於百分之五十成本為目標。

  我就作此簡介,歡迎議員的提問。

完

2014年3月24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0時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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