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歡迎立法會通過《空氣污染管制(船用輕質柴油)規例》以減少本地船隻的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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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今日(三月十九日)通過《空氣污染管制(船用輕質柴油)規例》(《規例》),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對此表示歡迎。《規例》將會規管船用輕質柴油的品質,以減少本地船隻的排放,將於今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黃錦星表示:「新規例訂明本地供應船用輕質柴油的規格,包括含硫量不得超過0.05%,較現時的0.5%含硫量低九成。」

  他說:「與使用含硫量0.5%輕質柴油的船隻相比,使用含硫量0.05%輕質柴油的船隻可減少排放約90%的二氧化硫和30%的可吸入懸浮粒子。實施《規例》後,有助減少本港二氧化硫排放量10%和可吸入懸浮粒子排放量4%。這有助改善大氣的空氣質素及減低市民的健康風險,尤其對於沿海地區的市民。」

  任何人供應不合規格的船用輕質柴油,一經定罪,可被罰款最高五萬元及監禁三個月。

  環境保護署在過去數個月已為相關業界舉辦不同的簡報會,闡述《規例》執行的細節。



2014年3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0時3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