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環境局局長動議恢復二讀辯論《2013年產品環保責任(修訂)條例草案》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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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日(三月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恢復二讀辯論《2013年產品環保責任(修訂)條例草案》的發言全文:

主席:

  政府提出《2013年產品環保責任(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目的是將塑膠購物袋環保徵費計劃(膠袋徵費計劃)擴大,由現時約3 500個登記零售店,擴展至整個零售界別所有銷售點,以進一步減少過度使用塑膠購物袋的情況。

  首先,我要感謝《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陳家洛議員和委員會的成員,以及立法會秘書處同事在過去十個月的努力;委員會經過十一次會議,對法案進行了詳細的審議,就這個與巿民生活息息相關的環保政策,向我們提供了寶貴的意見。我亦感謝剛才發言的各位議員表達的意見。

第一階段徵費

  現行的膠袋徵費計劃於二○○九年七月七日開始實施,是《產品環保責任條例》下首個推行的生產者責任計劃。這個計劃透過向消費者徵收每個膠袋五角的徵費,鼓勵消費者減少使用塑膠購物袋。首階段計劃的規管對象主要是大型連鎖超級市場、便利店及健康護理和化妝品店,涉及的登記零售店現時約3 500間。

  膠袋徵費計劃推行至今,正如眾多議員所說,成效令人滿意。根據環境保護署(環保署)進行的堆填區調查顯示,來自受規管的零售類別店鋪的塑膠購物袋棄置量由二○○九年的約6.5億個,大幅減少到二○一二年的約1.5億個,減幅非常顯著;同時,膠袋徵費計劃亦大力推動了市民自備購物袋的環保習慣和文化改變,大家都身體力行,實踐源頭減廢。

  為進一步減少使用塑膠購物袋,政府在二○一一年就擴大膠袋徵費計劃進行公眾諮詢。諮詢結果顯示市民普遍支持擴大膠袋徵費計劃至整個零售業界。基於公眾支持,我於去年五月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建議全面擴大推行膠袋徵費計劃,加大我們源頭減廢的力度。

《條例草案》主要建議

全面擴大範圍

  為進一步減少使用塑膠購物袋,《條例草案》建議將這項生產者責任計劃的涵蓋範圍全面擴大至所有零售點,由現時只涵蓋大約3 500間的大型連鎖超級市場、便利店及健康護理和化妝品店等,推廣至整個零售業界。除訂明的豁免情況,日後每一個貨品銷售點都不可以免費派發塑膠購物袋,市民索取塑膠購物袋必須繳付每個至少五角的費用。

簡化循規制度,「由商戶保留」

  由於《條例草案》將規管數以萬計從事零售的中小型公司,為減輕這些公司的循規成本,《條例草案》建議改變第一階段須向政府上繳膠袋收費的做法,改為由商戶保留膠袋收費的收入;換句話說,日後商戶只須依法收費,無須根據第一階段的循規制度,即無須就每個零售點向政府登記、向政府申報和上繳膠袋收費、以及保留相關紀錄等。這新機制有助減輕零售業界的循規成本,亦締造公平的營商環境。法案委員會普遍支持簡化循規制度,並認同這新安排對零售業界的中小型公司實施膠袋徵費計劃十分重要。

豁免和例外

  關顧到市民的日常生活所需和對食物壎耵疑鰝`,《條例草案》亦提出具體的豁免安排;日常購買未妥善包裝的食物、飲品和藥物,或冰凍或冷凍的食品,日後仍可免費使用膠袋。在審議期間,法案委員會深入討論了各項豁免安排的詳情,並提供了很多寶貴的意見及建議。我們認同在鼓勵市民在可行情況下自備購物袋的同時,亦應該盡量避免擾民。因應法案委員會的意見,我們就根據食物壎糽M用於盛載冷凍食品的塑膠購物袋,釐清了豁免強制收費的原則,並將在全體委員會階段提出修正案。

法案委員會的關注

在零售層面收費

  有法案委員會委員認為零售業界大部分商戶均屬中小型公司,因此在零售層面收費存在運作上的困難,建議考慮在膠袋的入口層面收費。我希望議員明白膠袋徵費計劃的目的並非為增加庫房收入,而是提供經濟誘因,促使消費者改變行為,養成自備購物袋的環保習慣;這方式透過第一階段的實踐已證明有效。在膠袋入口層面收費無疑可以減省行政成本,但難以達到我們預期的目標,所以我們建議在擴大推行膠袋徵費計劃時,繼續採用在零售層面收費的方式。

執法和監察

  法案委員會在同意簡化申報制度的同時,亦關注在執法和監察方面的成效。我們認為,要成功擴大推行膠袋徵費計劃,最重要是鞏固巿民自備購物袋的習慣,我們會在這方面加強宣傳和公眾教育,而建議的定額罰款制度,相信亦有助提升阻嚇作用。當然,環保署亦一如既往,日後會針對違規行為進行執法行動。

  有委員關注到如免除零售商的申報制度,政府和市民會否難以掌握擴大膠袋徵費計劃的成效。在監察措施成效方面,我們認為每年環保署進行的堆填區調查足以提供有系統的依據。法案審議期間,議員曾到廢物轉運站實地視察相關工作,並同意所得數據能配合評估工作的實用參考價值。另外,我們亦留意到政府統計處現有多項調查的統計方法,均未能直接得出針對塑膠購物袋使用量的數據。

  我們就委員的關注與業界商討,並徵得香港零售管理協會同意,協會日後會以自願性質統籌業界的塑膠購物袋使用量數據,並且會向環境保護署提供有關資料以作公布,因此回應了法案委員會在統計數字方面的訴求。

生效安排

  為加快落實新措施,我們在徵得法案委員會的同意下,建議透過全體委員會階段修正案,一次過完成相關執行細節的立法工作;一方面讓法案委員會全面審視相關的過渡安排和其他執行細節,另一方面省卻第二階段立法所需的程序和時間,令我們可及早定出生效日期,並按此計劃展開宣傳,讓業界和市民盡早做好準備。稍後進入全體委員會階段時,我將會進一步闡述。

生效日期和準備工作

  環境局於去年五月發表了資源循環藍圖,闡述政府「惜物、減廢」的廢物管理政策,為香港未來的廢物資源循環和處理,設定整全的策略和行動計劃。今天,《條例草案》完成審議並在立法會恢復二讀,正好表現出我們以實質行動應對香港廢物挑戰的決心。我們在徵得法案委員會的同意下,建議《條例草案》於二○一五年四月一日正式生效,即擴大推行膠袋徵費計劃於明年四月一日正式實施。

  膠袋徵費計劃與巿民大眾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由今日到明年四月一日正式實施擴大推行膠袋徵費計劃期間,我們會安排不同類型的宣傳和公眾教育活動,使廣大市民以至零售業界,尤其是零售業界的中小型公司,就擴大推行徵費計劃作好準備;我們會向業界提供建議,協助零售業界優化他們的運作模式以符合法律規定。另外法案委員會亦提到需要適時通知展覽會主辦者及訪港遊客,我們都會跟進相關工作。

  膠袋徵費計劃為巿民從源頭減廢提供了寶貴的實踐機會,市民大眾和法案委員會都希望政府及早擴大推行,進一步推動減廢。我亦鼓勵零售業界日後積極考慮將有關收入用作支持環保或相關的公益用途。在這方面,香港零售管理協會亦作出積極回應,表示會積極鼓勵會員撥出膠袋收費的收益,支持環保或其他慈善工作。在此我感謝零售業界,特別是香港零售管理協會一直支持膠袋徵費計劃的實施,並大力提供協助。另外我亦感謝來自商界的委員,包括方剛議員和黃定光議員等,向我們提供及反映零售業界的關注,以及對膠袋徵費計劃的支持。

  主席,我謹此動議恢復二讀辯論草案,懇請各位議員支持通過法案和稍後在全體委員會階段提出的修正案,盡早落實擴大膠袋徵費計劃,亦及早擴大源頭減廢的行為,以至文化轉移。

  多謝。



2014年3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1時2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