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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就二零一四/一五年度《財政預算案》發表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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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梁振英今日(二月二十六日)就二零一四/一五年度《財政預算案》發表以下聲明:

  財政司司長剛發表二零一四/一五年度《財政預算案》。這是一份深思熟慮和有承擔的預算案,既有針對性措施回應社會訴求,同時為香港的公共財政作出長遠規劃,迎接未來各種挑戰。

  這份《財政預算案》在財政資源上全面配合我在一月發表的《施政報告》中的各項措施,並提供穩定、長期的財政資源,落實本屆政府扶貧、安老、助弱、培育青少年和提升公營醫療服務等多方面的承擔。我們會繼續投放資源於社會福利及醫療服務。

  我認同財政司司長提出香港必須「提升人流、物流、資金和資訊流通的效率,提升我們的居住質素,提升香港國際樞紐的地位」。我們會繼續加大基建投資,加強香港的競爭力,改善市民的生活環境。

  政府明白增加開支的需要,也知道發展經濟的重要。經濟必須持續增長,香港才有能力解決貧窮、房屋、老年社會、環保和青年人向上流動等問題。我在今年的《施政報告》花了不少篇幅在發展經濟上。《財政預算案》在這個基礎上,分析香港經濟發展的優勢和限制,進一步介紹政府在推動不同產業發展的工作,以及應對人力、土地供應緊張的措施。

  土地供應不單是「安居」的問題,也是「樂業」的問題,是本屆政府決心要解決的重大問題之一。土地供應不足,會限制經濟發展,也會導致樓價租金上升,削弱香港的競爭力。《財政預算案》簡介了政府在短中長期商用土地供應措施的進度和未來計劃。這是政府和社會一項艱巨的挑戰,我們必須作出抉擇和取捨。

  本屆政府就任以來,經濟平穩發展,政府有比較充裕的財政能力。然而,政府應該審慎理財,誠如我在今年的《施政報告》中指出,「錢應該用在有需要的人身上,用於改善全港市民生活質素,用於提高全港的競爭力,用於培育下一代,和用於長遠投資。」

  「長遠財政計劃工作小組」提醒政府要避免開支增長持續超越經濟和收入的增長。簡單地說,即是《基本法》第一零七條的規定,這是特區政府的基本責任。正如財政司司長所說,我們不應輕視問題,也無需過度憂慮,只要我們及早籌謀,推行相應的措施,我們既可以有資源推動新的惠民措施,回應社會的需要,又可以避免小組推算的結果出現。

  這份預算案既緊守量入為出的原則,亦同時為香港長遠和持續的經濟發展作出長遠投資;既控制支出,也透過發展經濟增加收入,使政府繼續有能力處理社會長期積存的問題。

  我希望這份預算案能夠得到廣大市民和立法會的支持。



2014年2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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