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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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委任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常委會)兩位新任委員,以及再度委任三位現任委員,任期兩年,由二零一四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兩位新獲委任的委員為傑大衛和陸地博士。

  三位獲再度委任的委員為白士文、陳仲尼及黃天祐博士。

  政府發言人表示:「憑�茼U成員的專業背景和專門知識,常委會一直就公司法改革向政府提供寶貴意見,在提升香港作為國際商業及金融中心的地位貢獻良多。由今年三月三日起實施的新《公司條例》將加強香港的企業管治、確保規管更為妥善、方便營商及使公司法例現代化。」

  發言人補充說:「我們衷心感謝行將卸任的范佐華在過去六年對常委會所作出的寶貴貢獻。」

  常委會在一九八四年成立,其職能是就《公司條例》和《證券及期貨條例》當中有關企業管治和保障股東事宜的修訂,按需要向財政司司長提供意見。

  常委會委員包括來自會計、法律及公司秘書範疇等相關行業的執業者、學者、個別工商界人士,以及有關政府部門和財經監管機構的代表。

  由二零一四年二月一日起,常委會的委員名單如下:

周家明(主席)
白士文
陳仲尼
周福安
蕭大衛教授
吳世學教授
葉靜思
傑大衛
江智蛟
林學沖
陸地博士
莫莉
伍成業
黃天祐博士
余嘉寶
容韻儀

當然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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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林瀚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集團監管事務總監

簡賢亮
香港金融管理局首席法律顧問

楊以正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首席律師

鍾麗玲
公司註冊處處長

黃小雲
破產管理署署長

何宗基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財務事務)

戴逸華教授
律政司高級助理民事法律專員

完

2014年1月27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5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