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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十二題:外地勞工在建造工地工作的職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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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郭偉强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去年十一月,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工程項目位於元朗的建造工地發生一宗致命工業意外,一名菲律賓籍外地勞工(外勞)在30米深的隧道內工作時懷疑觸電死亡。就外勞在建造工地工作的職業安全,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各建造業工種的外勞數目,並按輸入勞工計劃提供分項資料;

(二)過去三年,建造工地內發生的工業意外所引致的傷亡人數(並按意外成因、傷亡情況及工種列出分項數字),以及當中涉及外勞的宗數及百分比;

(三)鑑於《建造業工人註冊條例》(第583章)禁止未經註冊的建造業工人在建造工地進行建造工作,該項規定是否適用於外勞:

(i)若是,現時根據該條例註冊的外勞人數為何,以及在過去三年有否檢控聘用未經註冊外勞的僱主;若有檢控,宗數為何;

(ii)若否,原因為何,以及會否考慮把外勞納入該條例的涵蓋範圍;

(四)有否要求外勞從事建造工作前先接受相關的技術培訓和取得與本地工人相同的註冊資格,才可從事有關工作;若有,詳情及監管機制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五)有否計劃全面檢討現行外勞來港從事建造工作的機制和規定,並加強巡查建造工地;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現時香港僱主可透過勞工處的「補充勞工計劃」(下稱「計劃」)申請輸入技術勞工。各行業的人才/專才也可向入境事務處(下稱「入境處」)申請來港工作。

  就郭偉强議員的提問,我現答覆如下:

(一)截至二○一三年十一月三十日,透過「計劃」在香港建造工地工作的技術勞工共有383名,按工種劃分的分項數字列於附件一。入境處沒有備存根據各項輸入人才/專才計劃來港在建築界別工作的人數資料。

(二)截至二○一三年上半年為止,建造業在過去三年發生的工業意外,按年份及意外類別劃分的分項數字載於附件二。勞工處沒有就該等數字備存按工種劃分的分項數字。在過去三年,勞工處沒有收到涉及透過「計劃」來港從事建造業的工人的工業意外通報。至於透過各項輸入人才/專才計劃來港的人士,當局沒有備存相關工業意外統計數字。

(三)根據《建造業工人註冊條例》,所有在建造工地進行建造工作的建造業工人(不論本地勞工或外地勞工)均須註冊。根據建造業議會提供的資料,截至二○一三年十一月底,本港約有32萬名註冊建造業工人,當中約1 300名為外地勞工。過往並沒有總承建商或工人的僱主因其聘用的外地勞工違反有關規定而被檢控的紀錄。

(四)根據《建造業工人註冊條例》現時的規定,工人只需持有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發出的「強制性基本安全訓練」的有效證明書(俗稱「平安卡」)並註冊成為「註冊普通工人」,便可在建造工地進行建造工作。待《建造業工人註冊條例》的禁止條文全面實施後,工人須註冊成為相關工種的技工,才可進行指定工種的建造工作。另外,按現行《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及其附屬規例的規定,從事指定的高危工序的工人(包括起重機及各類負荷物移動機械操作、吊船工作、密閉空間工作,以及氣體焊接工作等),須接受獲勞工處認可的強制性安全訓練。上述規定同時適用於本地和外地勞工。

(五)勞工處一直透過巡查執法、宣傳推廣及教育培訓,以保障建造業工人(包括本地及外地工人)的職業安全及健康。在二○一三年,勞工處針對建造業進行了61 529次巡查,共發出了1 887張「暫時停工通知書」/「敦促改善通知書」,及會提出1 988項檢控。



2014年1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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