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義工為弱勢社群兒童頌歌籌款(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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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福利署(社署)署長葉文娟今日(十二月十四日)與社署歌詠團、社署「天使行動義工服務計劃」(天使行動)的同事,以及受社署署長監護的兒童一同參與由「兒童發展配對基金」(基金)舉辦的「聖誕頌歌節2013」。

  葉文娟說﹕「政府一直致力減少跨代貧窮,促進弱勢社群兒童的發展。過去三年,基金舉辦的『聖誕頌歌節』非常成功,為兒童籌得的儲蓄配對金額超過八百萬元。自基金於二○一○年十月正式啟動以來,共為十一個計劃提供約三百四十五萬元配對供款,惠及一千二百七十五名兒童及青少年。」

  她續說:「今天的聖誕頌表演具有雙重意義,一方面希望與各位分享聖誕的喜悅,另一方面更要向大家宣揚關注青少年發展的信息,鼓勵社會各界為栽培下一代出一分力,身體力行。我衷心希望今屆活動能籌到更多款項,繼續令有需要的青少年受惠。」

  「兒童發展配對基金」於二○一○年十月正式啟動,旨在以民間組織身分推動「青少年發展新思維」扶育策略,是「兒童發展基金」其中一個重要的策略夥伴。「兒童發展基金」。基金藉�蚢B用和結合從家庭、私人機構、社會及政府所得的資源,為弱勢社群兒童的較長遠發展提供支援。

  除了社署歌詠團,參與今日頌歌節的還有「天使行動義工服務計劃」的義工。「天使行動」是社會福利署自二○○一年起推行的義工服務計劃,招募部門同事成為義工,本年度共有四十一隊義工團隊參與計劃。他們利用工餘時間,甚至連同自己的家人,一同探訪受社署署長監護的院舍兒童及青少年,讓住在院舍的兒童及青少年都可透過計劃,享受到家庭生活的溫馨和樂趣。有些義工及家人已參與計劃超過十年。今日亦有數名院舍青少年一同出席頌歌節,令活動更添意義。

  受社署署長監護的兒童或青少年都是因為種種原因,例如父母雙亡、失蹤、入獄、長期留院、欠缺照顧的能力或被評估不適宜照顧子女等,不能或不適宜與家人同住,由社署按《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第213章)向法庭申請委任社署署長為他們的法定監護人。截至上月底,共有七百一十三名兒童或青少年受社署署長監護。

完

2013年12月14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6時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