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局局長在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就兩家電力公司的《管制計劃協議》2013年中期檢討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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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日(十一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就兩家電力公司的《管制計劃協議》2013年中期檢討的開場發言︰

  主席、各位委員:

  早晨!按照政府與兩家電力公司簽訂的《管制計劃協議》(《協議》)所規定,《協議》任何一方可於二○一三年年內要求修改現有《協議》的任何部分,但除非協議各方就修改簽訂書面協議,否則所有修改建議均不會生效。所以有關要求令中期檢討有一定的限制。

  政府在開展《協議》中期檢討前已與不同的專家、學者、環保團體和其他持份者進行討論,廣泛收集大家的意見。在考慮過公眾意見、過去幾年運作《協議》的經驗,以及最新的經濟狀況後,政府向兩家電力公司提出了修訂《協議》的若干建議,目的是改善《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從而惠及電力用戶。

  經過多番商議談判,《協議》各方面原則上已同意就《協議》作出若干修訂。在尊重及履行《協議》的原則下,我們認為所達成的修改協議已是現有協議範圍內所能達致的不錯的方案。修訂亦會在一定程度上為電力用戶帶來實際利益。

  特別在社會大眾所關心的節能方面,我們歡迎兩電成立基金,利用股東的收益為非商業用戶提供資助以進行改善能源的工程。我們認為兩電這樣做是向前行前了一步,某程度上回應了社會上有關的訴求,亦配合政府推動節能減排方面的工作。我們會促請兩電盡快推出有關基金,加強推動節能,惠及社群。

  另外,其他的修訂包括幾方面,例如:一、提高供電可靠性;二、提高運作效率;三、提高客戶服務標準;四、提高周年電費檢討的透明度;以及五、減少電費穩定基金結餘,各方面都會對電力用戶有利。

  兩電認為不應該在中期檢討時對《協議》作出重大改動,所以他們並不同意政府若干修訂建議,包括下調准許利潤(回報)率。政府不同意兩電的立場,並會在完成中期檢討後,隨即開展現有《協議》到期後,即二○一八年以後電力市場的規管框架的檢討工作。政府會仔細考慮今次中期檢討所收到的意見,以開展有關檢討。

  我們歡迎各位在稍後的討論時間中,向大家和及兩電公司的代表就中期檢討提出意見。多謝主席。



2013年11月2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4時2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