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在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長遠房屋策略小組委員會會議的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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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今日(九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長遠房屋策略小組委員會會議的開場發言:

主席:

  長遠房屋策略諮詢文件於九月三日公布,已即時送交各立法會議員。公眾諮詢從九月初開始至今已差不多四個星期,我們剛舉行了第一場地區諮詢會。今天在長遠房屋策略小組委員會上,希望聽取各議員就諮詢文件的意見。

  這份諮詢文件是由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下稱「長策會」)經過多次會議討論後完成,諮詢文件所列的建議,目前並非政府已作的定論。在三個月諮詢期後,長策會會整理各界意見,然後向政府提交諮詢報告,接茯F府會按照這些意見制訂《長遠房屋策略》。

  諮詢文件以「凝聚共識、建設家園」為主題,提出為每一個香港家庭提供適切而可負擔的居所的願景:

* 對基層市民,透過增加出租公屋;
* 對中低收入家庭及年輕首次置業者,透過居屋及其他資助房屋;
* 同時穩定樓市,優先照顧港人的住屋需要,幫助有能力者自置居所;以及
* 重建促進社會流動的房屋階梯。

  在大方向方面,長策會主張政府加強角色,以供應為主導,以根本地解決供求失衡的問題,而且新增供應以「公營房屋佔多」。在此基礎上,又建議初步以60:40作為公私營房屋之間的比例。在公營房屋中,也應增加居屋供應,多於現時政府已承諾的新居屋數量。

  在房屋供應目標方面,諮詢文件提出未來十年公私營房屋的總供應應介乎440 000個至500 000個單位之間,並建議以470 000個單位為目標。

  這個建屋量目標是否足夠,是社會上其中一個討論焦點。長策會的原則是既不高估,亦不低估。這個建屋量目標是建基於我們對長遠房屋需求的客觀估算,當中主要包括未來十年新增住戶數目的估算,還有受重建影響,以及現時居住環境欠佳的住戶。此外亦有一個「其他」類別,包括流動居民的住戶數目、需要地方居住的非本港學生等。由於私營房屋市場在任何時間均會有若干單位空置,因此我們在得出總房屋需求後,再加上空置率,以推算出總房屋供應目標。

  由於供應目標主要針對「量」,因此,由「租」轉「買」、住宅單位之間的搬遷、或是「樓換樓」等,原則上不構成住屋量方面的淨增長,但當然,到具體供應規劃時,要考慮總需求內的組成成分。有關估算亦應每年檢視更新,以反映最新的政策、經濟和物業市場狀況。因此,供應目標在十年內不會一成不變。

  考慮到建屋需時,短期供應不能滿足所有需求的情況下,我們須就社會上不同群組的房屋需要訂定優次。長策會認為現時最有需要協助的社群,是基層的家庭和長者,特別是居住環境惡劣的人士。

  照顧基層住屋需要,主要透過出租公屋。所以,公屋應以低收入長者及低收入家庭為優先照顧對象,並致力維持公屋輪候冊一般家庭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大約三年,獲首次編配選擇。長策會同時強調,必須確保公屋資源得以公平合理地運用,並進行必需的公屋政策檢討。

  對於非長者單身人士,長策會建議透過改善配額及計分制,以逐步縮短35歲以上申請者的輪候時間。

  至於年青一代,長策會認為政府必須確立有效的房屋階梯,以回應他們的住屋訴求,並增建居屋,以協助他們置居。

  諮詢文件亦有探討如何處理「茤苤v(分間樓宇單位)這個備受關注的問題。長策會內有建議認為要確保「茤苤v的壎矷B樓宇結構和消防安全,因此政府應探討應否就「茤苤v推行發牌或業主登記制度。首先,我想在此重申,政府的一貫政策是所有違規及非法的「茤苤v必須取締。所以,所有在工廈內的「茤苤v都必須取締,政府亦會就此加強巡查執法。

  社會上對於在住宅樓宇和綜合用途樓宇內的「茤苤v進行規管,有不同意見。有人擔心規管會增加「茤苤v的經營成本和導致減少供應,推高「茤苤v的租金,使低收入租戶更加百上加斤。也有團體提出,規管「茤苤v的前提應是政府能提供足夠的「過渡性房屋」,以作執法時安置之用。我們希望能在諮詢期內多聽取市民的意見,以掌握社會的整體取向。

  社會上亦有疑問,就諮詢文件提出的建屋量目標,究竟最後政府能否兌現。目前,政府已經物色了足夠土地,落實十年內(即二○一二/一三至二○二一/二二年度)提供約179 000個公屋單位的目標,以及在二○一六/一七年度起的四年提供約17 000個居屋單位,並承諾之後每年平均興建5 000個居屋單位。與此同時,若果現時已物色的住宅用地項目能夠全部落實,預計可以提供每年平均興建約20 000個私營房屋單位的土地。

  不過,要達致長策會提出的十年供應目標,政府還需要進一步物色可供興建大約70 000個住宅單位的土地。因此,政府須持續進行各項土地檢討工作,並以多管齊下的策略,釋放土地資源,例如更改現有土地作住宅用途、增加現有住宅土地的發展密度、開拓新土地,及發展鐵路物業及市區重建項目等。

  主席,無可否認,大量增加住宅用地確實是政府和社會面對的一項巨大的挑戰。不同持份者對不同增加土地供應的措施,往往存在不同的意見和立場,社會有必要就這些問題尋求廣泛共識,並作出一些重大取捨。最重要的是,土地發展與環境可持續之間,不應「零和」式對立,而應尋求合理平衡。而未來的新市鎮,亦應發展為可自給自足的社區,重視均衡而整合的發展模式,減少跨區的交通負荷。

  主席,我先作此引言,希望聽聽議員的意見。多謝。



2013年9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