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歡迎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十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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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區政府歡迎國務院今日(九月十二日)頒布大氣污染防治十條措施(大氣「國十條」)。大氣「國十條」定出明確目標、透過多管齊下及兼顧長短期的措施,以減少內地空氣污染,有關措施是「十二五」規劃的延續,對改善珠三角的空氣質素有積極作用。

  大氣「國十條」中多項措施與珠三角地區相關,在「一國兩制」原則下,香港能作出貢獻。香港特區政府今年三月發表的「香港清新空氣藍圖」,為加強香港與廣東省及澳門的合作提供了良好基礎。

  大氣「國十條」要求內地進一步加強脫硫脫硝除塵改造,提升燃油品質,加強使用清潔能源,鼓勵清潔生產以減少製造業排放的空氣污染物,以及建議設立區域空氣污染物聯防聯控機制,包括控制珠三角的微細懸浮粒子(亦稱PM2.5)水平,以改善空氣質素。

  香港已收緊發電廠排放上限,並已採用脫硫脫硝除塵的技術,大幅減少污染物的排放。此外,我們正檢討本港的發電燃料組合,並會充分平衡安全性、可靠性、合理價格及環保四項能源政策目標。我們擬於今年稍後諮詢公眾。香港亦將立法提升本地船隻燃油品質及規定遠洋船隻靠泊後採用清潔燃料。

  廣東省和香港在改善區域空氣質素方面已有良好基礎和長期的合作關係,包括:

(一)在二○○五年十一月設立的粵港珠江三角洲區域空氣監控網絡,是中國首個區域網絡。該網絡讓粵港政府監察珠三角區域空氣污染趨勢及控制措施的成效。

(二)在一九九七至二○一○年間達致減排目標,當中包括減少珠三角地區的發電廠、車輛及工業活動的排放。

(三)香港及廣東省在二○一二年十一月同意訂立二○一五和二○二○年的新減排目標。

  此外,香港聯同廣東省自二○○八年四月開展了「清潔生產伙伴計劃」(伙伴計劃),旨在鼓勵和協助在廣東和香港的港資工廠採用清潔生產技術和作業方式。伙伴計劃是透過區域合作減少污染的好例子。

  要全面解決珠三角地區的空氣污染,需要加強區域伙伴之間的合作。香港會在區域合作上扮演積極主動的角色,與廣東及澳門共同成立珠三角區域空氣污染物包括PM2.5的聯防聯控機制。



2013年9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1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