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主席指過去一年議會運作正常(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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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會秘書處發出: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形容過去一年立法會的運作正常,風平浪靜,在社會上獲得較大支持的政府議案,都得到立法會通過。他又說,立法會議員與內地官員多些交流和對話,對各方面都有好處。

  曾鈺成今日(七月二十二日)在會期年結記者會上表示,政府的議案提交到立法會,由議員決定是否通過。無論是立法建議或財務建議,如果政府沒有做足諮詢工作,或者與議員溝通不足,議案就有可能不獲通過。在過去一年,政府提出的議案若果在社會上獲得較大的支持,即使在立法會討論時有一些爭議,但到最後仍獲得通過,長者生活津貼便是其中一個例子。

  曾鈺成說:「我認為議員是反映市民的意願,盡他們的責任,所以我看不到哪些議案是應該通過,社會上期望議員要通過,議員卻故意去阻撓。」

  他又說,現時的制度令政府不可能在立法機關有一個穩定的、可靠的多數支持,而由於雙方都受到民意的制約,行政立法關係可謂「好也不會好到哪�堙A壞也不會壞到哪�堙v。

  對於較早前立法會議員與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中聯辦)官員共晉午宴,曾鈺成感到滿意,認為打破了議員與中聯辦官員的一些隔膜。他表示,立法會與中聯辦在落實一國兩制和維持香港繁榮穩定方面都各有職能和角色,而多些交流和對話,對各方面都有好處。他說:「只要大家真有這個意願,知道交流對話是重要,我想接下來的發展會有積極的結果。」

  曾鈺成指出,議員在議會內「拉布」不是香港獨有,在其他議會亦不時都會發生。他認為,一方面不能全部扼殺「拉布」的空間,但若無任何的制約,少數議員就可「騎劫」了整個議會,因此要取一個平衡。

  立法會在2012-2013年度會期共通過了14項政府提交的法案,其中5項經修訂後獲得通過。議員亦完成審議117項以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提交的附屬法例,其中7項藉立法會通過的決議予以修正。立法會又通過18項議案,以先審議後訂立的程序批准或修訂附屬法例。

  此外,議員動議了4項要求援引《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382章)賦予立法會權力的議案,以及一項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三(九)條指控行政長官有嚴重違法及/或瀆職行為的議案,全部不獲通過。另外,立法會又處理了根據《議事規則》第20(1)條於立法會會議席上提交的一份呈請書,而該呈請書已交付專責委員會處理。

  議員亦就51項不擬具立法效力的議案進行辯論,當中兩項無經修訂獲得通過,26項經修訂後獲得通過,其餘23項不獲通過。同時,議員共動議3項休會待續議案。質詢方面,議員共提出145項口頭質詢,其中一項為急切口頭質詢,並就這些口頭質詢提出907項補充質詢。此外,議員亦提出了473項要求政府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完

2013年7月22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2時5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