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談「調解為先」招待會(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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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今日(七月十八日)出席「調解為先」招待會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內容︰

律政司司長︰多謝各位傳媒朋友,今日是調解督導委員會今年舉辦的其中一項宣傳活動──「調解為先」招待會。今次已經是第二次舉辦有關活動,第一次是在二○○九年。

  我們很高興今次有大約四十間不同的公司與機構,包括銀行、保險公司及其他團體願意簽署「調解為先」承諾書。目的是希望在香港形成「調解為先」的文化,不會每次發生爭議都打官司,或者以前常常聽到「法庭見」的說話。我們期望在思維和態度上有改動,所以舉辦今次的「調解為先」招待會。今天很高興約有一百七十人參與聚會,包括外國領事、不同公司的代表、不同機構的代表。我們特別邀請了不同國家的領事參與活動,是因為我們希望將香港定位為亞太區法律和解決爭議,包括仲裁和調解的區域樞紐,作為亞太區的中心,所以我們刻意邀請了不同國家在香港的代表參加這項活動,希望他們多了解我們在調解方面工作的進度。

記者︰有傳媒於疑犯羈留期間與他做訪問,這舉動是否已屬藐視法庭?律政司為何仍未採取行動?

律政司司長︰那件事在法律層面來說,第一,並不是如此簡單;第二,若我們要採取任何法律行動均須跟從既定程序。我不方便就個別個案在此透露太多詳細情況,但我可以和大家說,第一,律政司非常關注這件事,我們認為這件事在法律和法庭兩方面來說,都值得我們跟進,所以我們正積極進行跟進工作。換言之,現時有某些工作正在進行,但未到可以對外公布公開的階段。

記者︰陳啟宗說「財爺」是罪人,你是否認同這看法?

律政司司長:在理財方面,大家有不同意見是非常正常的。在理財哲學方面,財爺一定有他的看法,而《基本法》對理財概念有一定規定和指引,故此香港政府的理財哲學亦會跟從《基本法》辦事。

記者︰今日楊甦棣表示對中國和香港處理斯諾登的手法很不滿,港府有甚麼回應?香港有否繼續跟進事件?

律政司司長︰就斯諾登事件,上次與傳媒朋友見面時強調過,香港政府一直依據香港相關法律,包括香港法例第503章以及香港與美國簽署的條約辦事。所以在香港政府的立場來看,我們絕對依照香港法律處理斯諾登事件。我理解美國方面或有不同看法,但在這件事上,我們要尊重香港的法律,在香港的法律框架下處理,所以我們希望美國會尊重我們這方面的立場。

記者︰特首和司局長的關係是否很差?

律政司司長︰我可以和大家說,三司十二局,無論司長也好,局長也好,合作上完全沒問題。多謝大家。



2013年7月1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0時5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