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非法勞工行動拘十人
**********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昨日(七月十五日)在全港各區展開一項代號名為「曙光行動」的反非法勞工行動,共拘捕七名非法勞工及三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人士。

  「曙光行動」於昨日上午八時至晚上七時進行,入境處特遣隊人員共搜查二十三個目標地點,包括酒樓、跌打醫館、垃圾收集站、髮型屋及裝修單位等。行動中,共拘捕七名非法勞工及三名涉案僱主。被捕的七名非法勞工為五男兩女,年齡介乎二十二至四十四歲。而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則為兩男一女,年齡介乎四十一至六十歲。

  入境處發言人稱:「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

  發言人呼籲僱主切勿聘用非法勞工,並強調任何人士如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亦屬違法。違例者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罰款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同時,如求職者沒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話,僱主亦必須查閱他/她的有效旅行證件,違例者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罰款十五萬元及監禁一年。為了遏止僱用非法勞工,高等法院於二○○四年頒布判刑指引,指出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屬嚴重罪行,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須被判即時入獄。



2013年7月1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