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歡迎立法會通過《2013年空氣污染管制(修訂)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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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今日(七月十日)通過《2013年空氣污染管制(修訂)條例》,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對此表示歡迎。新條例的目的是落實新空氣質素指標,並於二○一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黃錦星說:「新空氣質素指標是以世界壎芠梒插m空氣質素指引》的中期和最終目標為基準,與歐盟及美國採納的標準大致相若。為展示我們對保障公眾健康和改善空氣質素的持續承擔,條例亦加入每五年最少檢討空氣質素指標一次的條文。」

  他說:「由二○一四年一月一日起,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和《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在評估有關工程及工序的空氣質素影響時,將以新的空氣質素指標為基準。為確保環評體系的完整性,條例亦為在新指標生效前已取得環境許可證的工程提供過渡安排。」

  改善空氣質素是本屆政府環保政策的重中之重,目標是在二○二○年大致達到新的空氣質素指標。政府將繼續加快實施本年三月發表的《香港清新空氣藍圖》內各項空氣質素改善措施。



2013年7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1時4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