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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七月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石禮謙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香港教育學院(教院)於二○一三年一月發表的研究報告指出,在二○一一年,來自收入最高的10%的家庭的兒童,接受大學教育的機會比來自收入為家庭入息中位數一半或更少的家庭的兒童為高(3.7倍)。為減少跨代貧窮,當局於二○○八年設立了兒童發展基金(基金),該基金旨在透過家庭、私人機構、社區及政府的合作,促進弱勢社群兒童的較長遠發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六年,每年有多少名兒童生活在收入為家庭入息中位數一半或以下的家庭;政府會否鼓勵更多兒童參加基金計劃(至今只有約4 000名兒童受惠),例如透過擴大目標參加者的年齡範圍;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鑑於勞工及福利局在一份提交予本會的文件指出,「在首批和第二批參加〔基金下〕〔為期兩年的目標儲蓄〕計劃的728名和1 464名兒童中,分別有721名(99.0%)及1 441名(98.4%)成功完成計劃」,政府會否擴大該計劃的範圍,並將它定為經常性的政策措施,由政府提供配對捐款;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政府有否評估基金的進展是否達到其所述目標;若評估結果如此,有關結果是否足以解釋為何基金的督導委員會在二○一一年及二○一二年舉行會議的次數(每年一次)較過往數年(每年三次)為少;鑑於教院的研究結果,政府會否採取進一步行動,幫助基金達致減少跨代貧窮的目標,尤以增加貧窮兒童接受大學教育的機會為然;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政府會否考慮成立由相關的政策局(包括教育局和勞工及福利局)代表組成的委員會,研究跨代貧窮的問題及提出紓緩措施;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石禮謙議員的提問,我現答覆如下:
(一)根據政府統計處「綜合住戶統計調查」的結果,二○○七年至二○一二年居於住戶每月入息少於相同住戶人數的家庭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的一半的家庭住戶內18歲以下人士的數目如下:
年份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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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千) 292.5 295.9 277.7 265.8 260.4 260.8
註釋﹕* 載於上表內的統計數字在編製過程中涉及應用人口數字。數字已就二○一一年人口普查的結果而作出了修訂。二○一一年人口普查的結果提供了一個基準,用作修訂自二○○六年中期人口統計以來編製的人口數字。
兒童發展基金(基金)在二○○八年四月設立,促進弱勢社群兒童的長遠發展,鼓勵他們養成建立資產的習慣,從而減少跨代貧窮。得到基金的撥款和義務友師的協助,非政府機構為參加者籌辦特別設計、為期三年的計劃,指導他們如何作出個人發展規劃,以及使用他們的儲蓄、配對捐款和政府的特別財政獎勵把個人發展規劃付諸實踐。
在二○○八年年初基金尚未設立時,我們當時與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討論基金計劃的細節,原本建議把受惠兒童的年齡定為12至16歲。委員認為基金計劃也應涵蓋較年幼的兒童,有見及此,我們已把年齡規定降低至10至16歲。受惠兒童亦須是來自正在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或學生資助辦事處各項學生資助計劃的全額資助的家庭,又或其家庭收入不超過住戶每月收入中位數的75%。我們現階段不建議再把年齡規定降低至10歲以下,原因是那些兒童年紀太小,未能訂立和實踐個人發展規劃,但政府會繼續鼓勵更多兒童參加基金計劃,並採取下文(二)的措施擴大受惠兒童的數目。
(二)基金計劃由非政府機構、社區及政府攜手合作推行。非政府機構營辦有關計劃,為參加計劃的兒童及友師提供培訓及指導,包括指導參加兒童作目標儲蓄(一般每月200元,為期24個月)。社區(包括商界)為計劃提供友師及配對捐款(一般每月200元,為期24個月)。政府為完成目標儲蓄計劃的兒童,提供特別財政獎勵(3 000元)。此外,政府為執行基金計劃的非政府機構提供財政撥款,以支援計劃的培訓及行政費用。我們認為這是合適並且具有成效的安排。
我們分批推行基金計劃。至今,我們已先後推出三批合共40個基金計劃,超過4 000名兒童受惠。我們將在今年第三季批出第四批次共20個新計劃,惠及另外2 000至2 300名弱勢社群兒童。
此外,兒童發展基金督導委員會(督導委員會)正探討以學校為本的模式,試行計劃,希望可增加受惠兒童的數目。
基金有足夠的資金支持上述措施。如需要額外撥款來營運基金計劃,我們會透過既定機制適時提出申請。
(三)我們委託了香港理工大學(顧問)進行追蹤研究,以評估首批計劃,而該項研究已於二○一二年年底完成。顧問肯定了基金計劃的三個主要元素(即個人發展規劃、師友配對和目標儲蓄計劃)有助實踐基金目標。顧問認為基金營造了有利條件,幫助參加兒童減少跨代貧窮。進行個人發展規劃,可促使參加兒童為日後個人發展作出較長遠的規劃。他們對自己的學業表現有較高的期望,違規行為較少,在時間管理方面也表現較佳。參加兒童透過師友配對計劃,可接觸到家庭未能提供的環境和機會,藉此擴闊他們的社交網絡。他們在累積儲蓄和實踐個人發展規劃的過程中也會有所得益,為日後個人和事業發展作好準備。
基金計劃鼓勵兒童實踐個人發展計劃。根據非政府機構的營辦經驗,不少參加基金計劃的兒童都有志升讀大學,部分人的個人發展規劃則與其他教育和職業訓練(例如在語言、資訊科技、餐飲、美容/髮型、旅遊和平面設計方面)、技能提升(例如接受體育訓練和報讀電腦課程),以及/或培養音樂或藝術等方面的個人興趣有關。
經考慮顧問的建議,並因應督導委員會委員的意見,以及推行基金首三批計劃所得的實際經驗,我們現正就基金計劃推行多項改善措施。正如我們在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的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所匯報,這些措施包括向營辦機構提供更多培訓撥款和行政費用。這些措施有助增強非政府機構營辦基金計劃的能力,從而達到基金所定的目標。
督導委員會在有需要時會舉行會議。在二○一三年至今的近七個月,督導委員會已舉行過兩次會議,並成立了一個工作小組探討上文(二)所述的以學校為本模式試行計劃。
(四)扶貧委員會在去年十二月重組,下設六個專責小組。如何減低跨代貧窮,促進基層兒童和年青人向上流動,達致扶貧、防貧的目標,都是扶貧委員會和六個專責小組的其中一個工作重點。例如,教育、就業和培訓專責小組檢討了目前各項中小學和專上教育的學生資助計劃,確保學生不會因經濟困難而未能接受教育。另外,關愛基金亦推行項目,為清貧學生提供援助,當中包括資助清貧中、小學生參加境外學習活動及代表香港到境外參加比賽。
勞工及福利局和教育局已有代表參與扶貧委員會和相關專責小組的工作。政府當局認為沒有需要設立另一個跨局委員會以制訂扶貧措施。
完
2013年7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