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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五題:癡呆症長者的支援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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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國柱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答覆:

問題:

  有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綜合社區中心)的社工向本人反映,越來越多患有腦退化症的長者被安老服務單位轉介至其中心接受輔導和福利服務。該等社工表示,在現時社工人手及中心的配套設施不足的境況下,越來越難以應付這些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就為患有腦退化症的長者提供服務而言,社會福利署(社署)主要交由安老服務單位,抑或提供精神病康復者服務(康復服務)的單位負責,以及原因為何;若主要是由綜合社區中心負責,政府會否增加該等中心的資源,以增聘社工應付服務需求;若是由安老服務單位及康復服務單位同時負責,社署如何協調資源分配和分工的事宜;

(二)社署有否就為患有腦退化症的長者提供服務事宜,向長者地區中心及長者鄰舍中心發出指引;若有,詳情為何;有否向該等中心提供額外的資助,以增聘人手和支付其他相關費用;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鑑於患有腦退化症的長者人數會隨茪H口老化而越來越多,他們的服務需求因此會越來越大,政府有何對應政策及措施,加強和改善有關的服務?

答覆:

主席:

  就張國柱議員的提問,我現答覆如下:

(一)及(二)社會福利署(社署)一直致力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適切的服務,其中包括患有癡呆症(即張議員問題中提及的腦退化症)的長者。社署透過不同的服務單位,包括康復服務單位及長者服務單位,有效地為有不同需要的長者提供支援。

  現時全港18區均設立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綜合社區中心),服務精神病康復者及有精神健康問題的人士、其家人、照顧者與及當區居民,並提供由及早預防以至危機管理的一站式精神健康社區支援及康復服務;而各區的長者中心則為居家長者及其護老者提供鄰舍層面的社區支援服務,以便長者能在鄰近住所的中心接受多元化的服務。

  政府一直持續增撥資源,加強服務單位的人手,提升服務並減輕工作人員的壓力。其中,社署自二○一一/一二年度至今三年間,已合共增加6,050萬元經常撥款,讓綜合社區中心增聘人手,包括社工,以應付服務需求。在長者社區支援服務方面,由二○○八年起,我們為全港所有長者地區中心及鄰舍中心提供額外經常撥款6千萬元,增加合共200多個社工職位,加強中心的外展服務及對長者的輔導和轉介服務。就用於患癡呆症長者相關支援工作的資源,社署沒有備存細項。此外,社署亦為長者服務單位的社工(包括長者地區中心及鄰舍中心的社工)提供有關照顧患癡呆症長者的培訓,以加強這些服務單位支援癡呆症長者及其家人的能力。

  對有長期護理需要的長者,包括患有癡呆症的長者,社署亦提供不同形式的照顧服務,包括住宿照顧服務、日間照顧服務和到戶家居照顧服務。這些服務均提供包括認知訓練、記憶訓練、現實導向及懷舊治療等,有助加強對患有癡呆症長者的支援。資源方面,在二○一三/一四年度,當局會提供經常撥款2 億1,690萬,發放「照顧癡呆症患者補助金」。同時,社署亦會協助服務單位改善院舍和日間護理中心,購置離床警報器、防遊走系統及多元感觀治療設施等,並定期培訓員工及為照顧者提供支援服務。

(三)食物及壎竻膜w成立一個精神健康檢討委員會(檢討委員會),專責檢討現時的精神健康政策,以期制定本港精神健康服務發展的未來路向,包括針對癡呆症患者的支援。檢討委員會由食物及壎竻膚蔽蠷嵽竷D席,成員除包括醫護和社福界代表、立法會議員、學者和病人家屬代表外,亦有勞工及福利局和社署的代表。檢討委員會希望在約一年後完成有關檢討。另外,安老事務委員會亦很關注癡呆症的問題,並會積極跟進和配合檢討委員會的工作。



2013年6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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