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題:《施政報告》與《財政預算案》發表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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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家洛議員的提問及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的答覆:

問題:

  較早前,政務司司長致函立法會主席表示,行政長官將於明年一月發表下一份《施政報告》,而財政司司長隨後會在二月底或三月初發表《財政預算案》。此安排將在本屆政府餘下任期內一直維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鑒於本年的《施政報告》和《財政預算案》的發表日期相當接近,政府去年把此兩份重要的政策文件的公眾諮詢一併進行,政府明年會否繼續採用同一安排;若會,理據是甚麼;政府會否採取措施,確保有關諮詢工作不會側重於其中一份文件,以及會否考慮把兩份文件的諮詢工作分開進行;若會考慮,詳情是甚麼;若不會,原因是甚麼;

(二)鑒於下一份《施政報告》和《財政預算案》的發表日期相當接近,有否評估當政府因應社會人士對《施政報告》的反應而決定較大幅度地修訂某些政策或措施時,財政司司長有否足夠時間修改《財政預算案》的擬稿,以調撥公共資源配合有關的修訂;若評估的結果為否,政府如何能在《財政預算案》中回應民意,以及會否因此拒絕回應社會人士就《施政報告》提出的意見或建議;及

(三)政府會否考慮就《施政報告》及《財政預算案》的發表日期諮詢公眾及立法會的意見,以免損害行政立法關係;若會,詳情是甚麼;若不會,原因是甚麼?

答覆

主席:

  行政長官已決定在二○一四年一月十五日發表下一份《施政報告》,而財政司司長則會在隨後的二月二十六日發表二○一四至一五財政年度的《財政預算案》。正如我在六月三日給你(主席)的信中表示,在本屆政府餘下任期,行政長官亦會繼續在一月份發表《施政報告》,而財政司司長會在二月底或三月初發表《財政預算案》。

  《施政報告》旨在公布政府未來一年的施政重點,增加市民對政府施政方向的了解,和回應市民對各政策範疇的訴求,而《財政預算案》一個重要的功能就是為落實《施政報告》作出有關的財政及撥款安排,兩者的關係十分密切。兩份文件緊接發表,可以加強政策制訂與財政預算規劃之間的協調和互動,幫助社會各界進行更全面的討論,也可讓市民在掌握整體經濟情況和相關財政措施的情況下,全面了解政府的整體政策措施。縮短發表兩份文件時間上的距離,亦可確保《施政報告》所公布而在下一財政年度需要新撥款的措施,能夠盡早推行。

  就問題的三個部分,我的答覆如下:

(一)正如我剛才所述,《施政報告》與《財政預算案》之間關係密切,縮短發表兩份文件時間上的距離,可以更好地協調政策制訂與財政預算,幫助社會各界在考慮政策措施建議時,同時顧及公共財政優次,並進行全面討論。因此,我們將繼續一併進行《施政報告》與《財政預算案》的公眾諮詢,讓特區政府可以廣泛蒐集市民的意見。

  事實上,根據過去公眾諮詢的經驗,市民和社會各界在考慮和提出意見時,往往一併提出有關的政策或措施,以及相應的撥款或財政配合建議,而去年合併諮詢,亦充分兼顧社會各界,包括立法會議員及普羅市民對《施政報告》及《財政預算案》的建議,並無偏廢。合併兩者的公眾諮詢,不但便利市民全面地提出意見,也有助政府協調政策制訂與財政預算。我們會進一步改善公眾諮詢的相關安排和進展,有需要時會加強與立法會議員和各界的溝通,並更廣泛宣傳有關的諮詢工作,鼓勵市民多發表意見。

(二)政府會在《施政報告》和《財政預算案》發表前數個月開始進行廣泛的諮詢,在全面仔細考慮公眾諮詢期間收集的意見,以及從其他不同渠道所得到的建議後,小心權衡各種因素,從而敲定《施政報告》與《財政預算案》的內容。《施政報告》提出施政重點,《財政預算案》則闡述落實施政重點的財政安排。因此,我們鼓勵社會各界在公眾諮詢期間,對政府未來一年施政方針及公共資源分配,積極提供意見並廣泛討論。政府重視社會各界的意見,包括對《施政報告》和《財政預算案》的意見。不論在任何階段收到的建議和意見,政府都會虛心聆聽,認真考慮,作為施政的參考。

(三)我們尊重立法會,亦很重視行政立法關係。所以當我們得悉部分議員對今年一月發表《施政報告》的安排有意見後,我特別利用今年三月出席內務委員會特別會議這機會,表示樂意聽取議員對來年《施政報告》的公布時間等安排的意見。在特別會議上並無議員就此提出意見。為了讓立法會議員及秘書處有充分時間規劃來年的議會工作,政府內部在確定下一份及本屆政府餘下任期的《施政報告》與《財政預算案》發表時間的最新安排後,已盡快在六月初經由立法會主席及內務委員會主席通知各議員。在致立法會主席的信中,我亦已解釋作出此項安排的理據及好處,包括縮短發表《施政報告》及公布《財政預算案》兩者的時距,及有助盡快落實施政報告中提出需要額外撥款的新措施。我相信這安排有助讓巿民及早受惠於新政策措施,符合社會的整體利益。

  多謝主席。



2013年6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