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七題:綠化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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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六月二十六日)立法會會議上麥美娟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陳茂波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不少規劃為「綠化地帶」的土地被人非法佔用或非法傾倒廢物(例如舊車胎)。另一方面,行政長官在二○一三年的《施政報告》中表示,政府正研究把目前13幅沒有植被、荒廢或已平整的綠化地帶土地改劃作住宅用途,以增加住屋單位的供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按區議會分區劃分,過去三年,地政總署每年就綠化地帶(i)主動進行巡查的次數(按附表1列出),(ii)接獲投訴後進行巡查的次數(按附表2列出),以及(iii)發現非法佔用/傾倒廢物的情況後採取執法行動的次數和涉及的土地面積(按附表3列出);

(二)過去三年,非法佔用綠化地帶的最常見五類情況,以及該類個案的涉案人被定罪的宗數和判罰為何;

(三)過去三年,上述的13幅土地中,有否涉及非法佔用/傾倒廢物的情況;若有,涉及的土地面積為何;及

(四)政府會否於今年內公布上述13幅土地改劃作住宅用途的發展計劃詳情,包括每幅土地的面積和地點等;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二零一三年施政報告》提出的10項增加短中期房屋土地供應措施,其中一項是將規劃署於第一階段「綠化地帶」檢討中建議的13幅沒有植被、荒廢或已平整的「綠化地帶」用地改劃作住宅用途。有關用地的改劃工作正陸續展開。而規劃署第二階段的「綠化地帶」檢討亦正在進行中,務求尋找更多具潛質作住宅發展的用地,回應市民對房屋的需求。

  就麥議員的提問,我的回覆如下:

(一)及(二)地政總署負責處理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的個案。有關工作由該署轄下12個分區地政處分別按所屬地域執行,而非以法定圖則的規劃用途地帶(例如綠化地帶)區分。因此該署並無就個別規劃用途地帶備存執法行動的分項統計資料。一般來說,不合法佔用政府土地的常見問題包括在有關土地上搭建違例構築物,以及佔用有關土地作其他未經許可的用途(例如作花園用地和露天存放物品等)。各分區地政處會定期巡查其區內黑點,並會因應投訴及個案轉介,採取適當的跟進工作,包括拆除佔用土地上的構築物及移走有關佔用物品。地政總署會在合適的情況下諮詢法律意見並採取檢控行動。過去三年(即二○一○、二○一一及二○一二年),地政總署清理全港被不合法佔用的政府土地個案分別為7 022宗、6 909宗及8 154宗,另外分別有5宗、2宗及19宗因違反《土地(雜項)條文條例》(香港法例第28章)第6(4)條有關不合法佔用政府土地而被定罪的個案,其中有2宗被處最高罰款1萬元。此外,如發現或接獲舉報有人進行非法傾倒廢物活動,環境保護署會按《廢物棄置條例》(香港法例第354章)採取執法行動。

(三)正如上文所述,地政總署並無就個別規劃用途地帶備存執法行動的分項統計資料。而根據規劃署的資料,第一階段「綠化地帶」檢討建議改劃的13幅「綠化地帶」用地,過去三年並沒有涉及《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的違例發展情況。

(四)規劃署第一階段的「綠化地帶」檢討,建議改劃13幅沒有植被、荒廢或已平整的「綠化地帶」用地作住宅用途。有關用地分布在大埔、沙田、屯門、元朗及西貢區,面積合共約57公頃,預計可供興建約23 000個單位。

  規劃署已陸續展開有關用地的改劃工作,其中位於清水灣道和碧沙路交界的一幅「綠化地帶」用地,已於二○一三年五月十日刊憲改劃作住宅用途。至於餘下的12幅用地,預計當中九幅的改劃程序可於二○一四年年底前完成,而其餘三幅的改劃工作亦會在稍後盡快完成。由於部分用地需要進一步的研究或技術評估,它們的詳細資料會待開展有關改劃工作時公布。規劃署屆時會按一貫做法,根據法定規劃程序,邀請市民在公眾查閱過程中提交申述及意見,並會就個別用地的改劃建議諮詢相關的區議會。



2013年6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