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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今日(六月十四日)出席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會議有關監管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的開場發言:
主席:
大家知道,以「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批出土地的做法,是多年沿襲下來的,有些會所存在已上百年。今日在民政事務委員會討論契約續期事宜,我們考慮的,就是從體育康樂發展的角度,應否支持續期。
民政事務局的態度是明確的:我們認同契約承租人,就是現存的各會所,在香港體育和康樂方面作出的貢獻。在政府以公帑興建的公共康體設施以外,由非牟利團體以「私人遊樂場地契約」開辦的設施提供了有益的補充。如果把這些會所與康文署的設施合共計算,契約承租人共提供全港超過四分之一的網球場,超過一半的高爾夫球設施及水上活動中心,以及全部保齡球道。部分香港代表隊及青年代表隊成員正受惠於這些設施,在穩定的練習環境下打出成績來。當然我們一貫的態度,是促使會所向外界團體開放體育設施以配合政府發展體育的主要目標。多個會所實際上亦已經開放,為福利機構和青少年組織提供了各式各樣的培訓及康體活動。
我們決定為到期及符合條件的契約按現行政策續期十五年。所有承租人都須提交進一步開放設施的計劃,作為續約程序的一部分。我們明確告知所有承租人,不應期望他們的契約在下次到期時,會再次獲得續期;而即使獲得續期,續期條件亦未必會與過去相同。這是對過往政策準備作出的重大變化,作出了充分的預告。
從民政局關注市民體育康樂的角度,我們是毫不含糊支持續約的,這可為香港提供所需的設施。如果有議員認為目前某些會所租用的土地應該用作其他的發展用途,當然可以具體提出,在立法會相關的委員會�堸Q論,政府一定會考慮各種合理的建議。
按照我們續期的契約條款,政府在向契約承租人給予適當的通知期後,有權收回契約指定用地作公眾用途。實際上已經有兩份契約因此未獲續期。所以契約的續約年期並不影響當局對土地發展的長遠規劃工作。
待二○一一年和二○一二年到期的契約完成正式續約程序後,我們會展開全面檢討契約政策的工作,並會在制訂未來路向時,考慮各方面因素。
主席,我和同事們樂意聽取議員的意見和回答問題。
完
2013年6月14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0時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