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署理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就「捍戲穈T、新聞及網絡自由」動議辯論的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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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署理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劉江華今日(六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莫乃光議員提出「捍戲穈T、新聞及網絡自由」動議辯論的開場發言:

主席:

  言論自由是香港的一項重要核心價值,而新聞自由亦受《基本法》第二十七條所保障。該條條文訂明,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

  香港的傳媒百花齊放,一直廣泛報道香港大大小小的事務,以及海內外的各類新聞,發放各項資訊。政府的政策是致力提供合適寬鬆的環境,讓新聞業在最少的規管下自由蓬勃發展。事實上,香港市民每天都可以買到各式各樣的報章和期刊。目前,有五十多份報章及超過七百份期刊根據《本地報刊註冊條例》註冊。此外,有五間本地電視台和五間本地電台每天提供新聞節目。另有約九十家國際傳媒機構在香港設有辦事處,部分更以香港作為地區性刊物和地區版的基地。

  現今互聯網使用日趨普及,成為傳統媒體以外,市民掌握及交流資訊的另一便捷渠道。為確保互聯網成為一個可靠的平台,政府非常重視營造一個安全及良好的網絡環境,一方面為市民及企業提供資訊安全保障,令資訊傳送及網上活動順利進行,同時,針對網上違法行為,作適當管制。在香港,現行的法律除了適用於現實世界,亦適用於網上世界。市民每天都可以依法享有自由使用網絡、讓資訊自由流通的權利。

  政府和廣大市民一樣,十分重視和珍惜我們所擁有的新聞及資訊自由。這是香港維持國際大都會地位的重要元素和制度優勢。

  主席,我留意到今日有多位議員就莫乃光議員的原議案提出了多項修正。我會細心聆聽大家的意見,並在稍後作出具體回應。



2013年6月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