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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七題:單車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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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婉嫻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當局曾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第28章),要求市民將其停泊在供公眾使用的指定單車泊車位(單車泊位)(該處豎有「P」字及單車圖形的交通標誌牌)的單車於限期前移走,否則予以沒收。有市民指出,當局沒有就單車泊位的使用規定提供明確指引,令人無所適從;他們亦認為現時各區的單車泊位數目不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當局沒收了多少部非法停泊的單車,以及其中有多少部停泊在單車泊位內;

(二)按照現行法例,合法停泊單車所須符合的規定為何,以及當局為何沒收停泊在單車泊位內的單車;

(三)政府現時有否向公眾宣傳合法停泊單車所須符合的規定;如否,原因為何;如有,詳情及每年的有關支出為何,以及會否加大進行公眾教育的力度;

(四)按區議會分區劃分,現時全港有多少個單車泊位;過去三年,每個區議會要求當局增加多少個單車泊位,以及當局在每個區議會分區增設單車泊位的數目為何;

(五)有否計劃在短期內與18個區議會合作,就單車泊位不足的問題進行全面的諮詢及檢討;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六)運輸署於粉嶺及大埔試行新的「雙層單車泊架」系統的進展為何;會否在全港安裝該等系統,以增加單車泊位的數目;如會,詳情及時間表為何?

答覆:

主席:

  就陳婉嫻議員的問題各個部分,我現答覆如下:


(一)及(二)根據《道路交通(泊車)規例》(第374C章)第8條,任何人在泊車處連續停泊車輛超過24小時,即屬違法。這規例也適用於規管公眾單車泊位。因此,如停泊單車在公眾單車停泊位超過24小時,即屬違法。

  政府一直關注違例停泊單車和公眾單車泊位被單車(包括被棄置的單車)或其他雜物長期佔用的問題。運輸署及地政總署會在其職權範圍內執法,清理違法停泊的單車或放置的雜物。運輸署可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第4A條,在其管理的地方(例如有蓋公共運輸交匯處)清理違法停泊的單車。地政總署則可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第28章)第6(1)條,清理違例佔用未批租政府土地的單車。

  運輸署於二○一○年、二○一一年及二○一二年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於有蓋公共運輸交匯處分別沒收了165輛、370輛及329輛單車。地政總署於二○一○年、二○一一年及二○一二年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於未批租政府土地上分別沒收了6 651輛、7 235輛及6 642輛單車,其中有1 365輛(二○一○年)、2 213輛(二○一一年)及1 762輛(二○一二年)是違例停泊在已封閉的公眾單車停泊處內的單車。

  當遇上較複雜和嚴重的情況,當區民政事務處、地政總署、運輸署、香港警務處和食物環境壎芵p等相關部門會採取聯合行動,清理違例放置的單車或雜物。這些行動的目標只是針對長期違例停泊單車的情況,至於正確使用單車泊位的巿民不會受到影響。清理行動能有效地釋放被濫用的單車泊位給有需要的市民使用。在每次進行清理行動前,有關部門會預先發出通告,給予物主足夠時間移走其單車或雜物。

  在針對公眾單車停泊處的清理行動進行前兩日,運輸署會封閉有關的公眾單車停泊處。而運輸署會在封閉公眾單車停泊處十四日前發出通告,通知巿民停泊處封閉的日期和時段。警務處會同步張貼告示通知單車車主,要求他們盡快移走他們的單車。在封閉公眾單車停泊處當日,由於有關地點不再屬於公眾單車停泊處,在該地點停泊的單車可被視為違規佔用未批租政府土地。分區地政處會在每一架單車上張貼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所發出的通知,要求佔用人/單車車主於指定日期前(不少於一整天)停止佔用有關政府土地,並記錄所有已被張貼通知的單車。與此同時,分區地政處會在適當的地方張貼通告,要求車主移走有關單車。因此,有關單車車主應知悉及有足夠時間移走他們的單車。

(三)運輸署於二○一二年推出了名為「單車資訊中心」的一站式網上資訊平台,方便市民查閱與單車活動有關的資料,包括單車徑和公眾單車泊位的地點。市民可以瀏覽相關網頁,獲取公眾單車停泊設施的資訊。「單車資訊中心」有關法例的部分,清楚指出《道路交通(泊車)規例》(第374C章)第8條規管泊車不可超逾24小時。

  另外,政府已透過不同渠道(如與單車團體會面)提醒市民不要逾時停泊單車。政府會繼續加強有關的宣傳教育工作。政府沒有備存向公眾宣傳合法停泊單車信息的分項支出數字。

(四)現時全港共有約42 000個公眾單車泊位。有關這些泊位於各區的分布及最近三年區議會就單車泊位的要求的資料載於附件。

(五)政府一直透過各諮詢渠道,包括收集各區區議會及地區組織的意見,物色合適及可行的地點增設公眾單車泊位。

  在過去三年,運輸署已在新界多個地區如將軍澳、沙田、大埔、屯門、元朗等新市鎮的主要交通樞紐及鐵路站旁增設了共約2 000個公眾單車泊位。

(六)運輸署聯同路政署計劃在東鐵線粉嶺港鐵站旁推行雙層單車泊架試驗計劃,以增加該處的單車泊位。路政署的承建商正在工地內為泊架進行機械測試,預計有關設施可於今年下半年落成供市民使用。視乎上述計劃的測試結果,我們也準備在東鐵線大埔墟站旁的行人隧道內安裝雙層單車泊架進行試驗。如效果令人滿意,我們會考慮將此種新式雙層單車泊架推廣至在其他地區裝設。

  當局將在新市鎮和新發展區落實「單車友善」政策,並在此政策下在地理和其他條件容許下提升相關設施。



2013年5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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