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六題: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的工程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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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馮檢基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過去數年,本人在本會財務委員會審核政府的開支預算的特別會議上,多番提問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高鐵)工程項目的施工進展、有否出現延誤,或在工程設計時遇到無法預計的困難等。政府回覆時表示,一直密切監督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進行的工程,確保項目的施工質素優良、如期完成和不會超出核准工程預算。政府又表示,高鐵項目「沒有超支或出現重要延期的徵象」。然而,最近有報章報道,高鐵工程項目的一些工程出現嚴重延誤,完工日期需延遲一年半,而承建商亦就延誤導致的額外開支提出逾15.5億元的索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上述報道所指的情況與當局向本人提供的答覆是否一致;若評估為一致,理據為何;若評估為不一致,原因為何,當中是否涉及港鐵公司知情不報,以及由路政署署長擔任主席負責監察高鐵工程項目的項目監督委員會監管不力;及

(二)會否要求港鐵公司如實和全面地公布高鐵工程項目的最新進展(包括有否出現延誤和/或超支的情況及其原因);按照最新的施工進度,預計高鐵工程項目的完成日期和總開支為何;如完工日期預計會有延誤,當局有否評估該情況對本港經濟和有關地區的交通帶來的影響?

答覆:

主席:

  就馮檢基議員問題的兩個部分,現綜合答覆如下。

  政府委託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進行廣深港高速鐵路(高鐵)香港段的設計及建造工程,項目已於二○一○年一月動工興建,所有主要土木工程及機電工程合約亦已經批出,目標是於二○一五年竣工。截至二○一三年三月底,高鐵香港段項目包括隧道及總站在內所需的挖掘工程已完成超過百分之七十,高鐵總站最南端部分已挖掘至地下B4層,首兩層的主體結構已完成。根據港鐵公司最新的評估,我們的目標仍然是在二○一五年完成高鐵香港段的工程。

  鑑於高鐵香港段項目的規模,我們成立了由路政署署長領導的跨部門項目監管委員會,定期與港鐵公司及相關政府部門舉行會議,在不同層面監察項目的推展及財務情況(包括檢討項目進度、監察採購活動、成本控制和有關合約申索的情況等),並就任何影響高鐵香港段項目的事宜向港鐵公司提供指引。

  此外,路政署有委聘工程顧問,協助進行項目監察和核證的工作,範圍包括建造安全、技術、系統及管理程序、施工進度及財務狀況等,並審視港鐵公司就承建商申索的處理。

  高鐵香港段項目工程所有主要土木工程及機電工程合約已經批出,合約總值達448億1,200萬元。截至二○一三年三月底,累計開支為244億1,800萬元。

  一般在基建項目建造過程中,承建商遇上比預計困難的情況時會發生,若因為應付有關情況而需要使用較多時間或轉用較合適的施工方法及機械,港鐵公司會按工程合約條款處理,評估各方案對工程的整體影響,在有需要時根據合約條款支付承建商合理的額外開支。在項目的撥款中,我們已預留款項以應付建造過程中未能預見的情況,以二○○九年價格計算,為高鐵香港段工程所預留的應急費用約為54億元。

  政府一直密切監督鐵路項目的落實情況,以確保項目能如期完成、不會超出核准工程預算,以及符合對施工質素的要求。我們會繼續與相關各方緊密合作,以期工程可以按預算並如期完成。



2013年5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