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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五月二十九日)立法會會議上陳偉業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的書面回覆:
問題:
政府在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立法會會議答覆本人的質詢時表示,為減低飛機噪音對航道附近社區的影響,民航處自一九九八年十月起實行多項飛機噪音消減的措施。該等措施包括:(i)盡量安排在晚上11時至翌日早上7時離港的航機使用西博寮海峽的南行航道,而在凌晨至翌日早上7時抵港的航機則從機場西南面海面進場降落,以避免航機在深夜時分飛越人口稠密的地區、(ii)規定從東北方進場的飛機採用持續降落模式、(iii)規定向東北方起飛的航機則必須採用噪音消減起飛離場程序,在較短距離內爬升至較高的飛行高度、(iv)只容許噪音較低並屬於國際民航公約所界定的飛機在香港升降,以及(v)規定所有可使用衛星導航的飛機向東北起飛南轉入西博寮海峽時依照一套「固定半徑轉彎」程序飛行,以減低飛機噪音對馬灣居民的影響等。然而,本人得悉,至今上述時段的飛機噪音仍經常對不少屋苑的居民造成滋擾,令他們難以入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二○一二年及二○一三年期間,每月各飛機噪音監察站在上述時段錄得飛機噪音水平達70至74分貝、75至79分貝,以及80分貝或以上的數據;
(二)去年飛機噪音水平達80分貝或以上的航班機種及所屬航空公司的名稱;及
(三)會否進一步加強現行消減飛機噪音的措施,以減低對有關地區的居民的滋擾;若會,詳情為何?
答覆:
主席:
就陳偉業議員提問的各個部分, 現答覆如下:
(一)民航處設有16個飛機噪音監察站。各噪音監察站在二○一二及二○一三年(截至三月)每月錄得的飛機噪音數據詳列於附件一。
(二)於二○一二年錄得飛機噪音達80分貝或以上的航班所屬的航空公司及機種名稱資料詳列於附件二。
(三)民航處已根據《國際民航組織》的消減飛機噪音平衡方針,實施了多項消減飛機噪音的措施,做法與其他主要國際機場相若。
自二○一二年二月起,民航處實施了一套新的飛行程序,旨在讓可使用衛星導航技術飛行的飛機在向香港國際機場東北方向起飛及南轉入西博寮海峽時,更緊貼航道的中線飛行,與航道附近地區保持距離,從而減低飛機噪音對地區的影響。
隨�荅隤贗鴔猼熄i步,飛機引擎較前寧靜,而機體設計的改善亦有助大幅減低噪音。民航處已要求航空公司引進新型的飛機以取代舊型號的飛機,以及在晚間調配較為寧靜的飛機飛行。多間航空公司已作出配合,並正逐步更新其機隊,代以更新型及較寧靜的飛機。民航處會繼續密切監察航空公司更新機隊及調配較寧靜的飛機於晚間飛行的進展,及其成效。
此外,在維持香港國際機場24小時運作的原則及根據《國際民航組織》有關噪音收費措施的指引下,香港機場管理局及民航處會深入研究採用噪音收費措施的可行性,並會諮詢航空業界以及各持份者的意見。
完
2013年5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