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項有關避免雙重課稅協定的命令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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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稅務條例》作出的三項命令今日(五月三日)刊憲,以實施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就避免雙重課稅與澤西島和加拿大簽訂的協定,以及與奧地利簽訂的第二議定書。
政府發言人說:「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協定)可確保投資者無須為同一收入兩度繳稅;而奧地利協定的第二議定書使奧地利協定的資料交換安排能符合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就稅務透明化及資料交換的準則。」
「簡單而言,這些協定會使香港與協定夥伴兩地的投資者在從事兩地跨境經濟及投資活動時能更清楚確定其稅務負擔和節省稅款。」
有關香港與澤西島和加拿大的協定,以及與奧地利的第二議定書的內容摘要載於附件。
這些命令將於五月八日提交立法會審議。這些協定和議定書必須待香港及協定夥伴各自完成有關的批准程序之後才能生效。
香港於二零一二年二月與澤西島和十一月與加拿大簽訂協定,另於同年六月與奧地利簽訂奧地利協定的第二議定書。
完
2013年5月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