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處處長在《2012年10月1日南丫島附近撞船事故調查委員會報告》記者會的開場發言(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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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海事處處長廖漢波今日(四月三十日)出席《2012年10月1日南丫島附近撞船事故調查委員會報告》記者會的開場發言全文:

  各位,在我匯報海事處在事故後即時及其後所採取的各項措施前,我想首先表明海事處是十分重視調查委員會報告內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並會認真和全面跟進。

  我對這次撞船事件深表難過,並再次向死者家屬和傷者致以慰問。

  海事處的職責是維持船隻和乘客安全,作為部門首長,我有責任,亦會全力督導部門上下,共同執行改善措施,確保本地載客船隻安全,回應公眾的關注。

  正如局長剛才所講,局方會帶領海事處進行全面檢查和改革,除了成立由局長親自主持的督導委員會外,同時會在海事處加設一個副處長和執行小組,統籌推行相關的檢查工作。我同意全面的體制檢討,將會協助部門更穩妥地履行職務,提升部門的專業水平。

  我會督導我的同事全面配合督導委員會及執行小組的工作。

  事實上,自撞船事故發生後,海事處為確保本地載客船隻安全,已即時採取一系列改善措施以及調動人手,全面�ㄟ吨F覆檢船隻的巡查,其中最為社會關注的幾項,包括檢查船隻結構、救生衣配備,以及驗船程序這三方面,我在這�埵V各位匯報我們的工作和跟進。

  第一,在檢查船隻結構方面,海事處自去年年底起,已覆檢全港所有,即304艘渡輪和小輪。我想在此補充一下,本地船隻的數目時有增減,截至4月,現時全港共有296艘渡輪和小輪。我們已核對船隻的結構是否與圖則相符,並檢查水密艙壁。檢查的結果顯示,全部都與圖則相符。至於水密艙壁方面,有6艘船隻的水密性有輕微問題。具體而言,我們發現1艘渡輪水密門上的門框膠壓條破損,5艘較小型的小輪,其穿過水密艙壁的管路配件的防水裝置有輕微問題。相關船公司已經跟進和糾正所發現的問題,海事處亦已經覆檢通過。海事處會在船隻的年度檢查以及日常巡查時繼續進行檢查。

  就救生衣數目方面,海事處分別在去年10月和今年3月發信予所有本地載客船的營運商及其船長和有關商會,要求他們必須符合本地載客船隻安全要求,並確保船上備有適當及足夠的救生設備。

  在此補充一下,現時本地船隻的救生衣分為兩種: 一種是有成人和兒童之分;另一種是成人和兒童皆適用。後者通過海事處審批,兩側腋下有套環,兒童穿�荇玊滮煻u穿過套環,可防止鬆脫。

  截至4月,全港共有296艘渡輪和小輪和68艘街渡,即共有364艘。截至4月29日,有355艘上述船隻的救生衣數目符合規定,有1艘小輪未符合要求。海事處已暫時吊銷這違規船隻的驗船證明書,停止其營運。待船公司添置足夠數目的救生衣後,處方人員會登船再度覆查核實,確保符合要求後,才會解除該項臨時吊銷。

  另外,有8艘小輪正進行維修,海事處會於它們重新投入服務前,巡查它們的救生設備,確保符合要求。

  就出租遊艇方面,我們已抽查了126艘出租遊艇的救生衣數目,全部符合要求。我們會隨即開始巡查所有載客量12人以上的出租遊艇的結構、水密艙壁和救生設備,涉及約170艘船隻,預計8月完成。

  至於在驗船方面,處方一方面已加強內部監管,包括加入內部覆核程序;另一方面,為了提高驗船程序的認受性,處方已委託海外專家勞氏船級社,獨立審視現時的圖則審批及驗船程序,並作出風險評估和提出改善建議。調查委員會在報告的第467段,對於我們的做法表示歡迎。

  另外,我們又委任一間海事顧問公司進行基準參照調查(benchmark survey),與新加坡、澳洲悉尼和英國修咸頓港口對本地載客船隻的安全要求作出比較,並會提出建議。

  兩份報告預計會在五月內完成。屆時我們會適當地公布結果。

  關於載客船隻座椅的裝置問題,我希望在此解釋,我們一直以來所採納的標準,並按照工作守則(Code of Practice)是要求渡輪和小輪座椅的設計與固定,須在船隻正常運作情況下,足以應付所需服務。因應委員會的建議和意見,我們會提升標準,制定一套安裝船隻座椅的更高要求。

  最後,局長去年在立法會表示政府會就十大課題與業界展開討論。海事處與業界特別是本地船隻諮詢委員會和轄下的小組委員會舉行了多次會議,提出以下要求,與業界商討如何落實,包括立法的需要:

(一)完善現時船長考試課程及制度;

(二)提高強制性第三者風險保險的保額;

(三)訂明渡輪船長和船員的休息和用膳時間;

(四)檢討本地載客船隻的最低配員要求;以及

(五)要求本地船隻裝設船舶自動識別系統和在駕駛室裝設閉路電視。

  就設立海上交通意外援助基金的建議,海事處正在聘請顧問公司進行研究,報告預期年底完成。

  此外,業界為加強本地載客船隻安全,已特別採取了下列的措施包括:

(一)增加渡輪和小輪的緊急事故演習的次數;

(二)在設置有密封窗戶的持有運輸署牌照的渡輪和小輪配備可打破窗戶玻璃的手鎚。

  另外,處方會與業界研究,參照國際標準,將該等標準引用至本地載客船隻,在渡輪和小輪上配備幼兒救生衣。

  我在此強調,處方會繼續與業界共同執行改善措施,並全面檢討監管船舶安全的有關法例,確保安全。

  我們會通盤配合新成立的執行小組,落實調查委員會其他建議。

(請同時參閱英文開場發言全文。)

完

2013年4月30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