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二題:長者照顧服務
*************

  以下是今日(四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上張國柱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就長者的照顧服務,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跟進安老事務委員會的長者住宿照顧服務顧問研究報告所提下述三項建議的工作進度為何:(i)為長期護理服務制訂可行及可持續的融資模式、(ii)重新考慮服務配對機制(包括對適合住宿或社區照顧服務的「雙重選擇」的長者的服務安排)及(iii)進一步發展社區照顧服務;

(二)現時由參與「離院長者綜合支援計劃」的醫院和非政府機構轄下「家居支援隊伍」所提供的服務的詳情為何(包括支援隊伍的數目、受惠的長者和護老者的人數,以及該計劃的平均輪候時間);當局有否為參與該計劃的15間醫院分別定下處理個案數目的指標;參加該計劃的長者使用醫院服務的頻率與之前有何分別;參加該計劃的護老者的壓力水平與之前有何分別;當局採用甚麼準則和方法,以評估該計劃的成效;

(三)鑑於為期五年的「長者家居環境改善計劃」已於今年三月結束,過去五年,按社會福利署分區劃分,每年申請和受惠於該計劃的長者人數分別為何;當局會否重新推出該計劃;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過去五年,政府每年為體弱長者提供到戶形式的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和綜合家居照顧服務的資助名額分別為何(按服務類別列出分項數字);政府在未來五年會否增加該等服務的資助名額;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張國柱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一)安老事務委員會在二○○九年完成了「長者住宿照顧服務顧問研究」,並於二○一○年四月展開「長者社區照顧服務顧問研究」,探討如何透過較靈活和多元化的服務模式,加強社區照顧服務,鼓勵個人、家庭及社會共同承擔責任。「長者社區照顧服務顧問研究」於二○一一年七月發表,政府採納報告中有關社區照顧服務券的建議,將在二○一三年九月推出「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試驗計劃),以「錢跟人走」的模式,直接向合資格的長者提供資助,讓他們選擇最切合本身需要的服務提供者、服務種類及組合。我們希望透過試驗計劃測試服務券這項嶄新的資助模式,並吸引不同類型的服務提供者加入市場,從而推動社區照顧服務的進一步發展。我們下一步會檢視試驗計劃的運作及長者的反應,並研究將服務券資助模式擴展至長者住宿照顧服務的可行性。

  在上述的「長者住宿照顧服務顧問研究」報告中亦曾建議調整現行的服務配對機制,鼓勵或甚至要求獲配「雙重選擇」的長者(即可選擇住宿或社區照顧服務)在選擇住宿照顧服務前先使用社區照顧服務,以推廣居家安老,亦可縮短輪候安老宿位的時間。然而,考慮到社區照顧服務仍未充分發展,而提供有關服務的私營或自負盈虧市場尚未成熟,顧問認為應待社區照顧服務已發展成為可替代住宿照顧服務的另一可行選擇後,才落實有關建議;我們認同這個看法,而上述的試驗計劃的其中一個目的正是推動社區照顧服務發展。現時,為配合「居家安老」政策,不論長者經統一評估後的服務建議是「同時適合院舍照顧服務及社區照顧服務」還是「單適合院舍照顧服務」,負責工作人員均會向長者同時介紹院舍照顧及社區照顧服務,並鼓勵長者使用社區照顧服務,讓長者盡早獲得支援及居家安老。社會福利署(社署)會不時檢討及完善有關機制,並會聽取業界的意見。

(二)現時參與「離院長者綜合支援計劃」(支援計劃)的醫院,以及由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委託的九間非政府機構負責營運的12支「家居支援隊伍」的詳情列於表一。

  支援計劃服務入住醫管局轄下醫院的60歲或以上高風險的年長病人。這些長者病人的病情一般都較為複雜,因此很有可能再次緊急入醫院,而出院後亦往往需要較多支援。在病人入院的初期,醫院「出院規劃隊伍」會透過認可的風險評級工具以鑑辨高風險的病人,然後護士會主動為高風險的病人進行全面評估,並制訂個人化的護理和復康計劃。護士亦會按需要統籌支援服務,例如轉介有復康需要的病人,往老人日間醫院繼續接受護理和復康服務。而「家居支援隊伍」則會為有需要個人和家居照顧的長者,提供過渡性的社區照顧及支援服務。支援計劃預計每年可服務約33 000名長者。現時病人無需輪候,可直接使用服務。

  醫管局曾根據二○○九年支援計劃試行時所收集的數據作出成效評估。結果顯示參與計劃的長者使用醫院的急症及緊急住院服務的次數顯著減少,而量度他們的身體機能、日常自理活動的能力及生活質素的測量指標,如巴氏量表(Barthel Index)和標準12題簡明健康狀況調查表(SF12)等,均有所改善。醫管局亦利用親屬應激量表(Relative Stress Level)量度照顧者壓力水平的轉變,發現照顧者的壓力同樣顯著下降。由於上述的數據均充分反映了支援計劃有顯著的成效,支援服務自二○一二年一月起已常規化,於全港實施。現時,醫管局一直持續以問卷形式收集照顧者對「家居支援隊伍」的意見,有關數據顯示,照顧者對「家居支援隊伍」提供的服務及培訓均感到非常滿意。

(三)政府於二○○八至○九年度的《財政預算案》中預留一筆過二億元撥款,推行為期五年的「長者家居環境改善計劃」(改善計劃),協助家居環境破舊、設備欠佳以及沒有經濟能力的長者改善家居環境。改善計劃由全港合共41間長者地區中心協助推行。改善計劃推行以來,各分區每年接獲申請的數目及合資格申請數目詳列於附件一及二。

  改善計劃已於二○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圓滿結束,有需要的長者仍可透過不同的途徑獲得協助,地區組織及一些慈善基金也有提供家居維修服務或協助有需要的長者及家庭添置必需的家具用品。

(四)過去五年(即二○○八至○九至二○一二至一三年度),為體弱長者提供的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和綜合家居照顧服務的服務名額列於表二。

  除了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和綜合家居照顧服務(體弱個案)外,當局亦提供其他社區照顧服務,以協助體弱長者在社區安老。這些服務包括長者日間護理服務、體弱長者家居照顧服務試驗計劃,以及將於二○一三年九月推出的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等。在二○一三至一四年度,預計有182個新增的長者日間護理服務名額可投入服務。社署亦會繼續關注及跟進長者對服務的需要。



2013年4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0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