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根西島簽訂稅務協定
************

  政府發言人今日(四月二十三日)宣布,香港已與根西島就收入稅項避免雙重徵稅及防止逃稅簽署協定。

  該協定是香港簽訂的第二十八份全面性避免雙重徵稅協定(全面性協定)。

  香港與根西島的全面性協定包含了資料交換條文。該全面性協定將待雙方完成有關的批准程序後開始生效。就香港而言,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須根據《稅務條例》就協定作出一項命令,該項命令須經立法會審議通過。

  有關香港與根西島的全面性協定(只有英文版)的詳情載於稅務局網頁(www.ird.gov.hk/eng/pdf/Agreement_Guernsey_HongKong.pdf)。



2013年4月23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