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PHS無線電通訊器材豁免領牌安排
******************

下稿代通訊事務管理局發出:

  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今日(四月二十二日)公布,由二○一三年五月十日起,在1895-1906.1兆赫頻帶內操作的「個人手提電話系統」(PHS)無線電通訊器材的豁免領牌安排將分階段撤銷。

  通訊局的執行部門--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通訊辦)發言人表示:「PHS是一種由日本開發的中短程流動無線電通訊技術,於一九九七年引入香港,主要用作室內無線電話。然而,PHS在香港的使用情況並未如預期般普及,而實際上本地市場已再沒有這類產品出售。」

  發言人續稱:「撤銷PHS器材的豁免領牌安排可騰出珍貴而有限的無線電頻譜資源,讓頻譜能更有效地供其他服務使用。有關安排不會影響其他制式的室內無線電話,例如,在2.4吉赫頻帶或5吉赫頻帶內操作的室內無線電話,以及在1880-1900兆赫頻帶內操作的數碼增強式無線電訊(DECT)制式電話。」

  由二○一三年五月十日起,任何人均不得攜帶PHS器材進入香港或在本地市場售賣這種器材。任何人非法入口PHS器材即屬違法,被定罪者可處罰款港幣25,000元及監禁12個月。而任何人非法售賣PHS器材亦屬違法,被定罪者可處罰款港幣50,000元及監禁兩年。

  發言人稱:「鑑於豁免領牌安排即將撤銷,電訊商應預早作出妥善安排。」

  目前使用PHS器材的市民可繼續使用至二○一六年五月九日。三年的使用寬限期屆滿後,任何人均不得管有或使用該等器材。違例者一經定罪,可處罰款港幣50,000元及監禁兩年。

  發言人說:「現時直至二○一六年五月,我們會舉辦一連串宣傳活動,提醒市民有關分階段撤銷PHS器材的豁免領牌安排。我們亦已發出通告,提醒電訊業相關人士留意即將實施的改變。」

  市民如需相關資料或查詢他們現時使用的室內無線電話或其他無線電通訊器材是否屬於PHS類型,可瀏覽通訊辦網站www.ofca.gov.hk/phs或致電通訊辦熱線2961 6333。



2013年4月22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0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