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全文
****************

  以下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今日(四月十七日)出席電台節目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記者︰如果港鐵長年賺錢,「可加可減」機制可否加入賺錢的元素,去決定港鐵賺幾多錢之後,票價方面會否有減幅?其實,延誤三十一分鐘是很嚴重的延誤,只罰款一百萬元,對一間大公司來說是很小事,會否之後再檢討而有所調整呢?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首先,服務表現方面,罰款金額並不限於一百萬元。如果(港鐵)延誤時間更長,則罰款更多。我們的起點是三十一分鐘,因為目前比較嚴重的事故,我們的定義都是以三十一分鐘為基礎。我們亦參考了其他實行類似罰款制度的國家,例如新加坡,其嚴重延誤都是以三十一分鐘為準。如果(延誤)低過三十一分鐘,我們都探討過,但我們關注如果(標準)定得太低時,對前線港鐵員工,負責維修的員工,會造成一定壓力。最終來說,我們希望安全,不希望他們為了趕時間及希望不會受罰而犧牲安全的標準,所以應該是平衡的考慮。

  至於(港鐵)盈利方面,現時我們分享盈利的做法,是希望引進這概念,令港鐵所有業務的利潤,包括海外及房地產發展項目,所賺取的錢有機制去分享。當然,市民可能認為分享多些會較好,是永遠都可以討論的。但作為一個制度框架的突破,我覺得這個突破是重要的。在已同意的框架之下的利潤分享,以及在某一年如果港鐵董事局有其他考慮而再有其他回贈,是兩項不同事宜,互不排斥。

記者︰有關碼頭工潮方面,如果再未有談判結果,(罷工)行動可能將會升級,局方有否評估對航運業影響有多大?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我知道現時勞工處正努力為碼頭工潮勞資雙方進行斡旋。運房局方面,我們從工潮一開始,一直和不同貨櫃碼頭(公司),包括國際貨櫃碼頭公司及業界保持緊密溝通。我們知悉業界對有關情況很緊張。近期仍有延誤,不過,國際碼頭方面,生產力大致上能維持七、八成,延誤時間是縮短了,但是仍有延誤。不過,很難把情況一概而論,有些貨物運輸可能延遲一天,有些甚至可能(延誤)七、八天。我們很緊密留意有關情況。從航運角度,我們希望勞資雙方抱有誠意,盡早達成結果,令碼頭運作恢復正常,因為(工潮)對香港港口的功能影響很大。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3年4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