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二年入職薪酬調查:應用於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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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局今日(三月十九日)宣布,署理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接納公務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薪常會)及紀律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紀常會)的建議,維持公務員入職薪酬不變。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說:「薪常會應當局邀請進行二○一二年入職薪酬調查,並以二○一二年四月一日作為調查的參照日期。調查結果顯示,大部分公務員資歷組別的現行基準薪酬均緊貼市場薪酬的上四分位值。但學位及相連職系的資歷組別(即資歷組別9)及第一標準薪級職系的資歷組別(即資歷組別10)的市場薪酬上四分位值則分別較公務員基準薪酬低8.8%(或每月1,973元)及5.7%(或每月580元)。」

  「薪常會建議,一如二○○九年入職薪酬調查的做法,在考慮如何把入職薪酬調查結果應用於公務員的基本職級時,應採用全面考慮的做法(而不是機械式地應用調查結果)。當中的考慮因素包括:維持公務員薪酬與私營機構薪酬『大致相若』的政策目標、入職薪酬調查的性質、公務員薪酬的吸引力和穩定性、公務員薪酬制度與私營機構薪酬制度的固有差異、調查中無可避免的統計差異,以及廣泛的公眾利益。」

  「在全面考慮的做法下,薪常會建議所有公務員文職職系的入職薪酬應維持不變;在應當局邀請提供意見時,紀常會亦考慮了調查的結果,建議維持紀律部隊的入職薪酬不變。」

  發言人解釋:「在考慮持份者意見及廣泛的公眾利益後,署理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接納薪常會及紀常會的建議。」

  發言人說:「當局對薪常會為進行入職薪酬調查所投入的時間和所作出的努力表示謝意,並同時感謝紀常會就如何把二○一二年入職薪酬調查的結果應用於紀律部隊職系提供意見。」

  根據更完備的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入職薪酬調查須每三年進行一次,其目的是確認公務員非首長級文職職系的入職薪酬與資歷要求相若的私營機構職位的入職薪酬是否大致相若。薪常會在二○一二年一月接受當局的邀請進行入職薪酬調查,並在二○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向行政長官提交其調查結果及建議(載列於其《第四十九號報告書》)。

  根據既定的做法,當局在收到薪常會的報告書後,邀請了紀常會就如何把調查結果應用於紀律部隊職系提供意見。當局並就薪常會的調查結果及建議諮詢持份者(包括部門管理層及職方)的意見,諮詢期為期六個星期。

  公務員非首長級文職職系主要按招聘的學歷要求分為十二個資歷組別。一般而言,每個資歷組別都有一個基準薪酬,各資歷組別的基準是因應入職薪酬調查所確定的私營機構相類學歷職位的入職薪酬而釐定的。



2013年3月19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1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