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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日(二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就飲品玻璃樽生產者責任計劃公眾諮詢的開場發言︰
主席女士:
今日很高興出席會議,就「飲品玻璃樽生產者責任計劃」的建議,聽取委員會的意見。
今次我們展開公眾諮詢,是要逐步落實生產者責任制的廢物管理政策,目標是將廢物變成資源。根據我們的建議,我們預計可以收集到適當的財政資源,委聘相關承辦商收集達到百分之七十或更高的飲品玻璃樽,經過妥善處理後可用來製作一些有用的環保物料和材料,給政府和私營工程使用。
整個公眾諮詢過程為期三個月,我們會繼續接觸相關的持份者交流意見。不過,由公眾諮詢開展至今,社會大眾的整體反應是正面的,並支持這大方向,當然就一些細節大家會有不同的意見。在此我想澄清幾點:
第一,大家很關心回收目標是否能達到局方所講的百分之七十。有意見認為採用「按樽制」的回收誘因更大。我們沒有排除「按樽制」的可行性,同時文件中亦提及現時個別飲品供應商也有按樽回樽的制度,可以循環再用這些玻璃樽。基於這些條件,我們可以豁免徵費。此外,外地的相關經驗顯示,回收率通常是介乎百分之六十,甚至是九成以上。我們相信,配合有效的宣傳教育、加上便利的回收網絡,以及有其他相關的廢物措施,我們有信心達到百分之七十回收目標。
第二點是坊間很關注是否有足夠的回收配套和出路。這主要是雞和雞蛋的問題,因為在推出諮詢之前,政府的主要工作便是透過研發、綠色採購等擴大需求,而我們現在提出強制性生產者責任計劃的建議,意味我們有充分把握製造需求,做到經濟循環。我們在諮詢文件第2.9段亦已清楚表示,將馬上增設玻璃樽回收點。這方面,很快大家便會看見實際成效。
第三方面是對飲品供應商的影響。事實上,生產者責任計劃要以「污者自付」為原則,符合環保的大方向。我們建議向飲品供應商收費,主要是比較合乎運作上的成本效益,有助降低整體實際收費水平。我們相信,整個供應鏈上的持份者,包括零售商以至消費者,都需要共同承擔這責任,譬如零售商要負責宣傳教育,是有角色在這�堛滿C至於個別業界關注計劃對葡萄酒業發展的影響,我們認為今次計劃對所有玻璃樽裝飲品都會引起相同的環境關注和影響,所以我們樂意聽取不同種類的飲品供應商的意見,而且大家都要共同承擔責任。
主席女士,我和我的同事樂意回答大家的問題。多謝主席。
完
2013年2月2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4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