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一題:為僱員提供的復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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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二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家騮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在本會人力事務委員會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的會議上,有委員擔心保險公司所委聘的復康服務提供者或會為了維護保險公司的利益,未能對工傷僱員作出客觀的評估,因此建議改由保險公司向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提供資助,以加強該局為工傷僱員提供的復康服務。勞工處處長回應時表示:「勞工處得到醫管局與保險業界同意,在二○○六年十二月起試驗一項安排(試驗安排),讓自願復康計劃的承保人將工傷僱員轉介到設於屯門醫院、瑪嘉烈醫院和威爾斯親王醫院的三個職業醫療/關懷服務診所接受醫療和復康護理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試驗安排的具體合作年期、目標轉介人數、二○○六年至今每年接受服務的工傷僱員人數、服務的具體內容(例如醫療評估診斷、醫療康復治療、職業康復服務、個案管理及重投工作協調等)、涉及的費用,以及勞工處有否訪問接受服務的工傷僱員,以了解他們對服務的意見等;

(二)現時是否所有工傷僱員均可到上述三間職業醫療/關懷服務診所接受醫療和復康護理服務,而不用與其他市民一起輪候;及

(三)政府會否考慮倣效海外國家的做法,在僱員補償保險保費中徵款,以設立數間職業醫療/關懷服務診所,為工傷僱員提供醫治、醫療康復、職業康復及康復個案管理服務,以協助他們得到適當治療,盡快重返工作崗位?

答覆:

主席:

  現時,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轄下的公立醫院,一如處理其他受傷病人,會為因工受傷的僱員提供包括急症、門診、住院及復康治療的具連貫性的服務。上述各服務均設有分流制度,按傷勢嚴重程度和臨床狀況為傷者作分類,以確保傷者因應其病情緊急情況而獲得適時的護理。有需要的人士亦會獲轉介接受跟進治療、專科診斷治理、住院及復康照顧(包括物理治療及職業治療服務)。

  勞工處在二○○三年與保險業合作推出「自願復康計劃」,為受傷僱員提供一個於私營醫療機構接受免費和適時醫療及復康服務的額外途徑,使他們早日痊癒及盡早重投工作。為加強對受傷僱員的復康服務,勞工處與醫管局及保險公司經商討後,醫管局於二○○六年十二月開始以試行方式向參與「自願復康計劃」的受傷僱員提供復康服務,並於勞工處舉辦的研討會上,向參與計劃的保險公司介紹醫管局提供的職業醫學服務。保險公司可直接轉介受傷僱員,以私家收費形式接受醫管局轄下設有職業醫學服務的指定診所所提供的復康服務。

  就梁家騮議員問題的三個部分,我現答覆如下︰

(一)根據醫管局的資料,在二○○六年醫管局接收到少量轉介個案,而醫管局沒有備存相關個案的數字。現時,參與「自願復康計劃」的保險公司並未有繼續向提供職業醫學服務的指定診所轉介個案,醫管局亦沒有特別為該計劃提供任何服務。由於參與「自願復康計劃」的保險公司直接與醫管局職業醫學服務的指定診所聯絡,轉介受傷僱員接受復康服務,勞工處並未備存有關的轉介資料。

(二)醫管局一直透過由醫生、護士和專職醫療人員組成的跨專業團隊,為有需要的病人(包括受傷僱員)提供一系列的住院、日間、門診及社區醫療復康服務。一般而言,醫護人員會在病人醫療情況穩定後,按病人需要提供合適的復康治療和訓練,以協助病人及早恢復活動及自理能力。

(三)現時,醫管局轄下的醫院及診所分布全港各區,並設有各種專科部門,包括專科物理治療及職業康復服務,為巿民提供全面的治療及復康服務。無論市民或受傷僱員都可在居所附近得到全面及適切的醫療和復康服務。醫管局會不時檢討及完善有關服務,令受傷僱員盡早回復健康,重投工作崗位。因此,政府沒有計劃在僱員補償保險保費中徵款,以設立職業醫療/關懷服務診所。



2013年2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2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