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生活津貼」分三個階段申領(附圖/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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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福利署(社署)署長聶德權今日(一月三十一日)在記者會上公布「長者生活津貼」由四月起實施,分三個階段申領,並介紹一系列有關的宣傳工作,提醒合資格長者按序申領。

  聶德權說,在現行公共福利金計劃下增設「長者生活津貼」,目的是為補助本港65歲或以上有經濟需要的長者的生活開支。合資格長者每月可獲發2,200元的津貼。他說:「社署以利便長者為出發點,透過一套特別設計的簡化程序,讓合資格的長者盡早領取到新津貼。」

  「長者生活津貼」分三個階段申領,即「自動轉換」、「郵遞提交申請」及「新申請」安排。不同類別的長者會透過不同的程序領取「長者生活津貼」。

  在第一階段「自動轉換」,所有29萬名現正領取高齡津貼(即俗稱「生果金」)的長者,包括65至69歲,現正領取「普通高齡津貼」的長者;或70歲或以上,現正領取「高額高齡津貼」,並曾在65至69歲時領取「普通高齡津貼」的長者,社署將於二月二十五日向他們發出綠色通知書夾附回條;仍然合資格的長者不用回覆。社署會於四月五日或之後把款項直接存入他們的銀行戶口。但如長者選擇不轉換至領取「長者生活津貼」,或其入息或資產已超過了有關的上限,便須在三月二十二日前回覆社署。

  第二階段「郵遞提交申請」涉及那些在第一階段沒有收到通知書,70歲或以上,現正領取「高額高齡津貼」但未有在65至69歲時領取過「普通高齡津貼」的長者;或65歲或以上,現正領取「普通傷殘津貼」的長者。社署將於三月二十五日向他們發出黃色通知書夾附「郵遞提交申請表格」,通知他們以郵遞方式申領「長者生活津貼」。選擇申領的長者須填妥「郵遞提交申請表格」並於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把表格寄回社署,而無須親自前往社會保障辦事處辦理申請。社署會將款項存入符合資格者現時領取「高齡津貼/普通傷殘津貼」的銀行戶口。

  第三階段「新申請」的安排涉及65歲或以上,現時並無領取「高齡津貼」或「普通傷殘津貼」但有經濟需要申領「長者生活津貼」的長者。他們可透過傳真、電郵、郵遞或經政府部門/其他非政府機構等轉介,或到區內的社會保障辦事處提交申請。申請表格及指引可從社署網頁下載或向各社會保障辦事處索取。社署於四月二日開始接受新申請。在接到申請後,社署職員會安排約見申請人。在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接獲的申請,合資格長者可獲發最早由二○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計的「長者生活津貼」。

  有關「長者生活津貼」的申領條件,包括居港規定及入息及資產規定,請參考社署網頁或宣傳單張(附件)。有關入息及資產,須不超過下列的限額:

           單身人士      夫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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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總入息     $6,880   $10,940

資產總值    $193,000  $292,000

  70歲或以上的長者,如選擇不申領「長者生活津貼」,可申領或繼續領取無需申報經濟狀況的「高齡津貼」。由明日(二月一日)起,「高齡津貼」金額將由每月1,090元增至1,135元。

  聶德權說:「為提醒長者有關的申領日期及程序,社署已製作三套政府電視宣傳短片及相關的電台宣傳聲帶,配合三個申領階段播放。」他呼籲長者按時依照程序申領「長者生活津貼」,無須到社署的社會保障辦事處排隊輪候。

  有關「長者生活津貼」的詳情,請瀏覽社署網頁www.swd.gov.hk/oala或致電熱線3595 0130。



2013年1月3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1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