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串謀洗黑錢被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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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五十二歲男子因串謀洗黑錢,今日(一月十五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兩年及四個月。
  
  案情透露,警方於二○一○年五月至二○一一年一月期間接獲報告,指有二十六名海外人士懷疑因收到來電告知他們透過彩票中獎,並於二○一○年三月至二○一一年一月期間按照來電者指示,把合共約一百八十萬元的款項�嬤鴙輕隡げ↙懂琱膝q及一個由被告擁有的銀行��口作為領獎前的手續費。

  商業罪案調查科接手調查案件,經調查後發現被告按一名不知名男子的指示,多次從該數間�懂琱膝q及該銀行��口提取有關款項,並交予該不知名男子,被告則每次可獲三百至五百元的報酬。

  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經調查後,於二○一一年四月拘捕被告,他其後被控以一項「串謀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名,並於今日被判刑。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二百七十號

完

2013年1月15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5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