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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七題:元朗朗邊中轉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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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一月九日)立法會會議上何俊仁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的書面回覆:

問題:

  本人收到多宗關於元朗朗邊中轉屋h(朗邊h)的投訴,例如,一名年近80歲的老婦與其有殘疾的女兒被安排入住朗邊h一個面積只能容納一張雙層睡床的單位,但兩人均不能爬到上層床鋪;有住戶多年前因欠交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單位租金而被房屋署收回公屋單位並獲安排入住朗邊h,但至今仍不獲重新編配公屋單位;h內有一些住戶經常無理滋擾其他住戶並引發多次衝突,以致居民在9個月內曾報警求助超過100次;h內所有單位均以玻璃棉作為天花物料,但該物料經常剝落並引致部分居民皮膚敏感;以及h內的蚊患及木蝨問題嚴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朗邊h落成至今有多少年;該屋h現時提供多少個租住單位,當中分別有多少個已編配及空置,以及單位的最長空置時間為何;

(二)當局會否以恩恤理由,編配較大的單位予上述由長者和殘疾人士組成的住戶;

(三)朗邊h的住戶現時輪候編配入住公屋的平均時間為何,以及當中最長的輪候時間為何;當局會否酌情重新編配公屋單位予多年前曾欠租的住戶;

(四)當局有何措施保障朗邊h居民不受個別居民的無理滋擾;當局有何措施改善h內的蚊患及木蝨問題;

(五)朗邊h現時設有哪些社區服務和設施;當局有否計劃增加有關的服務和設施;

(六)當局會否考慮更換朗邊h所有單位內的天花物料;

(七)鑑於有評論指中轉房屋居民人均居住面積少於3.4平方米才被界定為擠迫戶的標準不合理,當局會否立即檢討該標準;及

(八)當局有否計劃把朗邊h改建為公屋屋h,以及在有需要時把其中一幢以混凝土興建的樓宇撥作中轉房屋之用;若有,計劃何時進行;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的政策是確保不會有人因天災、火災、緊急事故、政府的清拆或其他的執法行動而導致無家可歸。若有人需要暫時的居所,他們可透過有關的部門,如屋宇署或地政總署的轉介,入住位於屯門的寶田臨時收容中心。倘若他們在臨時收容中心住滿三個月及通過「無家可歸評審」,證明別無居所並符合公屋輪候冊之申請資格,便可獲安排入住中轉房屋,並透過公屋輪候冊等候編配公屋單位。

  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現時設有石籬中轉房屋、朗邊中轉房屋及寶田中轉房屋,共提供約4 600個單位。雖然中轉房屋旨在為有需要人士提供過渡性的居所,房屋署會為居民提供適切的輔助、交通和社區設施。

  就提問中提及「年近80歲的老婦與其有殘疾的女兒」的個案,房屋署一直有跟進並提供協助。其實,她們的公屋輪候冊申請已於去年年底通過審核,她們將於短期內獲配公屋。

  而就提問中提及的h內有一些住戶經常無理滋擾其他住戶並引發多次衝突,以致居民在9個月內曾報警求助超過100次一事,據警方向房屋署提供的資料,自二○一二年一月至九月底,合共約有100多宗報警紀錄。警方經調查後,將其中大部分歸類為家庭糾紛或鄰居間之口角紛爭,而此等個案主要涉及三數個住戶,餘下的少量個案則主要歸類為偷竊、打架和求警協助個案。於二○一二年內警方在朗邊中轉房屋並沒有拘捕或檢控任何懷疑滋擾其他住戶的人士。

  就何俊仁議員問題的八個部分,現答覆如下-

(一)朗邊中轉房屋於一九九九年落成,至今已有13年,共提供840個單位。截至二○一二年十一月底,已入伙單位數目為570個,另有14個單位已發出配房通知書,空置單位數目則為256個。當中空置最久的單位是自二○○三年開始空置。

(二)若申請入住中轉房屋的家庭中有成員須非短暫性於室內使用輪椅、須於家中洗腎、患有過度活躍症或屬於四肢癱瘓人士,並能提交有效的醫療證明文件,房屋署在編配單位時會當作多一名家庭成員計算。高齡人士若能提供醫療文件證明其需要編配較大單位,房屋署亦會因應資源予以考慮。

  假若居民於入住中轉房屋前未有就上述情況提出特別編配要求,或居民於入住後健康情況有變,他們可向所屬屋h辦事處以醫療原因申請調遷往較大單位,房屋署會按個別情況考慮。

(三)中轉房屋的住戶須透過公屋輪候冊入住公屋,獲配公屋單位所需時間須視乎個別個案而定。一般來說,需要在中轉房屋居住比較長時間的原因包括申請家庭未能符合七年居港期的規定;未能清繳前租住公屋單位的欠租;獲推薦特殊編配要求令編配地區範圍收窄或申請人屬於「配額及計分制」下的非長者一人年輕申請者。房屋署並無就朗邊中轉房屋住戶入住公屋的平均輪候時間作出統計。

  另一方面,繳交租金是公屋居民的基本責任。若公屋單位之租戶/暫准租用證持有人拖欠租金/暫准租用證費引致單位被收回,房屋署會凍結其公屋輪候申請兩年。房屋署須對欠租戶執行相關政策,以公平合理維護公屋資源。有關住戶在他的公屋申請到達編配階段之前須清繳所有拖欠的租金/暫准租用證費方可獲配公屋。此外,若有關住戶因醫療或社會因素有迫切住屋需要,他們可向社會褔利署尋求「體恤安置」或其他援助。

(四)為提供安全寧靜之居住環境,房屋署一直致力採取下列措施,以改善朗邊中轉房屋的居住情況﹕

(i)護嶺會每日巡視各樓層及公眾地方,並於二○一一年中在屋h入口加裝了閉路電視系統,其後在二○一二年十月再於h內加裝閉路電視系統,擴大監察範圍,提升保安工作;

(ii)自二○一二年初至今,房署亦與警方加強溝通和合作,並定時就改善h內治安與警方展開會議,以增強h內治安工作;警方已增加h內之巡邏次數,並為居民舉辦座談會及進行家訪,增強警民協作及防止罪案;及

(iii)關於噪音滋擾問題,若有關不當行為證明屬實,屋h辦事處會根據屋h管理扣分制或暫准租用證條款,向有關住戶採取勸喻、警告、扣分,甚至終止有關暫准租用證。根據紀錄,過去一年,所有噪音投訴經勸喻後已獲解決。

  另外,為了防止蚊子從朗邊中轉房屋附近飛進h內,房屋署對滅蚊工作從不鬆懈,除定期噴灑蚊油及清除所有可以滋生蚊蟲的積水外,更在二○一二年年初於h內設置滅蚊機,增加滅蚊效果。在木蝨方面,屋h辦事處在過去一年並沒有接獲有關報告,但已張貼通告,提醒居民加強個人壎秅峆O持環境清潔。

(五)朗邊中轉房屋現時設有兩個非牟利組織辦事處,提供之服務包括家訪、就業輔導、家庭問題及個人情緒輔導、長者家居支援及青少年功課輔導。在休憩設施方面,朗邊中轉房屋現設有羽毛球場、籃球場及兒童遊樂場。而為提高h內長者的生活質素,房屋署計劃在h內增設長者健身設施,預計將於二○一三年二月底前完成。

(六)朗邊中轉房屋所有單位的天花均是採用認可的玻璃棉物料,具有耐燃防火、隔熱及隔聲功能,廣泛地在本港的建築物採用。在正常情況下,並不會輕易剝落或危害人類的健康。過往朗邊中轉房屋亦沒有發生因此物料剝落而引致有人皮膚敏感的個案。房屋署會為朗邊中轉房屋提供適切的維修及保養,檢視單位的狀況以確保居民安全。

(七)如前所述,中轉房屋旨在為受天災、火災、清拆、緊急事故、其他政府行動等原因影響而無家可歸,而又未合乎即時安置於公屋的人士,提供臨時居所。因此,中轉房屋在面積、設計和住屋安排上均有別於作為長遠居所的一般公屋單位。中轉房屋的編配標準為每人5.5平方米室內樓面面積。由於只屬臨時居所,申請人在入住中轉房屋時必須同時在公屋輪候冊上登記申請公屋,以解決其長遠居住需要。

  根據現行安排,朗邊中轉房屋的住戶如在入住後家庭狀況有變,而每人室內樓面面積少於3.4平方米可申請遷往較大的單位。房委會目前未有計劃修訂中轉房屋的擠逼戶調遷標準。

(八)根據《唐人新村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YL-TYST/10》,朗邊中轉房屋現被劃為「休憩用地」。政府會研究把有關土地改劃為「住宅」用途的可行性。若然,我們會考慮發展該土地作為公營房屋。



2013年1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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